工伤用个人名义签协议有用吗

普法百科1小时前1

一、工伤用个人名义签协议有用吗

工伤用个人名义签协议是否有用需视具体情况判断。

若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及他人合法权益,且协议对工伤相关赔偿、待遇等事项有明确合理约定,在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比如协议中清晰界定了用人单位需承担的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赔偿项目及具体金额,双方自愿签署,该协议可作为处理工伤事宜的依据。

然而,若协议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可撤销情形,或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如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对不了解,在协议中大幅压低额,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那么这样的协议效力会受到质疑,劳动者有权请求或机构撤销或变更协议。

此外,及赔偿有法定程序和标准,部分协议约定可能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例如协议约定用人单位不承担工伤认定申请义务,这违反了法律对用人单位法定义务的规定,该约定无效。所以,不能简单认定工伤用个人名义签的协议一定有用或无用,需具体审视协议内容及实际情况。

二、工伤和解后还能起诉吗

工伤和解后能否起诉,需分情况来看:

一是和解协议合法有效且已履行完毕的情况。若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双方已按照协议履行完毕各自义务,那么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不能再就同一工伤纠纷向法院起诉。因为和解协议是双方对自身权利义务的处分,具有合同性质,双方应当遵守。

二是和解协议存在法定可撤销或无效情形的情况。例如,和解协议是在一方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况下签订的,或者协议内容显失公平,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和解协议。协议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就工伤纠纷重新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工伤和解后能否起诉关键在于和解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特定人员车祸工伤能双赔吗

特定人员遭遇车祸且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赔偿项目存在区分。

一方面,对于的赔偿,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死亡赔偿金等。这些赔偿是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旨在弥补受害者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损失。

另一方面,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工伤赔偿项目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其中,医疗费等部分重复项目,一般采取就高不就低、填平补齐的原则,即已经在交通事故中获得赔偿的部分,工伤保险不再重复支付。但对于不重复的项目,如工伤的伤残津贴等,劳动者可以同时获得赔偿。

总之,特定人员车祸工伤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下,部分项目可双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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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法策https://www.falv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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