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不能做工伤鉴定

一、什么情况不能做工伤鉴定

以下几种常见情况不能做工伤鉴定:

第一,超出申请时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超出此期限,若无特殊原因,将无法进行工伤鉴定。

第二,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例如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等情形,根据法律规定,这些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不能进行工伤鉴定。

第三,材料不齐全。申请工伤鉴定需提交完整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缺少关键材料且未能及时补齐的,无法开展工伤鉴定。

二、只要是骨折就能认定为吗

并非只要骨折就一定能认定为十级工伤。

工伤认定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标准。十级工伤是工伤中的一级,对于骨折而言,能否认定为十级工伤,需综合多方面判断。

一方面,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来具体衡量。例如,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可能符合十级工伤标准,但这不是绝对的。像一些轻微骨折,经治疗后对肢体功能、日常生活及工作均未产生明显影响的,可能无法达到十级工伤的程度。

另一方面,认定流程也很关键。需先进行工伤认定,确定伤害是因工作原因导致,之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根据医疗诊断证明、病历资料以及现场检查等情况,全面评估劳动者的伤残程度,作出科学、公正的鉴定结论。所以,骨折能否认定为十级工伤,要经过法定程序,依据具体情况判定,不能一概而论。

三、员工工伤期间单位要补偿什么材料

员工工伤期间辞职,单位需提供的补偿材料如下:

首先,需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确定员工所受伤害属于工伤范畴的关键文件,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作出,明确工伤认定的事实与依据。

其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不可或缺。该材料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详细评估员工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是确定补偿标准的重要依据。

再者,工资支付凭证。用以证明员工受伤前的工资收入情况,一般涵盖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等,以便准确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补偿项目。

另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清晰表明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已解除,同时明确解除的时间与原因等信息。

最后,相关补偿明细清单。详细罗列各项补偿项目的名称、计算依据及具体金额,使员工清楚知晓补偿构成,保障双方权益。单位应妥善准备这些材料,确保工伤员工辞职后的补偿事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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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法策https://www.falv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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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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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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