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怎么少了医疗生育险

普法百科3分钟前1
法律解析:

五险并非少了医疗生育险,而是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了。合并后,生育保险依然存在,职工仍可享受相应待遇。

在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要求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这一举措并不是取消了生育保险,而是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

合并实施的好处众多。从企业角度来看,合并实施后,企业在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等业务时,手续更加简便,减少了事务性负担。例如,企业不用再分别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保手续,节省了时间和人力成本。从职工角度来说,职工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不会降低。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依然按照规定正常支付。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流程也可能更加便捷,部分地区实现了生育医疗费用和普通医疗费用一同结算。

关于缴费方面,虽然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但用人单位缴纳的费率总体保持稳定,不会额外增加企业负担。而且职工个人依然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和原来的政策保持一致。

在查询社保信息时,可能会发现原来单独列出的生育保险项目不见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失去了生育保险的保障。在生育等符合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情况下,依然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相应的待遇。总之,五险中生育险和医疗险的合并是一项优化社保制度、提升保障效能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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