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离,要等多久才能再起诉?
生活中,两口子过日子,磕磕绊绊在所难免,可如果感情真的走到了尽头,“离婚”这两个字就可能被摆上台面,但离婚也不是说离就能离的,尤其是在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起诉到法院,第一次没判离也是常有的事儿,这时候,很多人就犯嘀咕了:“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离,那我要等多久才能再次起诉呢?总不能一直这么耗着吧?”
别急,您的心情我特别能理解,这种时候,最需要的就是清晰的法律指引。
按照咱们国家《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这六个月,您可以把它看作是一个“冷静期”或者“缓冲期”,是给双方一个机会,看看有没有挽回的余地,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能不离还是尽量别走到那一步,也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反复、频繁地起诉,浪费司法资源。
那是不是说,这六个月就铁板一块,一点儿商量的余地都没有呢?也不完全是。
法律也规定了“新情况、新理由”这个例外,如果在这六个月内,发生了一些之前起诉时没有出现过的、足以影响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新事实,比如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一方发现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又或者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且情况严重,以及一方被追究刑事责任等,那么即使没过六个月,原告也是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因为这些“新情况、新理由”可能直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需要法院及时介入处理。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更直观一些。
李先生和王女士结婚五年,因性格不合,经常吵架,李先生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王女士坚决不同意,说还有感情,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尚未达到法定破裂的程度,判决不准离婚。
拿到判决书后,李先生很沮丧,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他问我:“律师,我这婚是不是就离不成了?”
我告诉他:“别灰心,这次没判离,是因为法院觉得你们还有和好的可能,你现在需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六个月,这六个月里,你可以冷静一下,也观察一下双方的关系是否有实质性的改善。”
六个月后,李先生发现,他和王女士的关系并没有任何好转,反而因为之前的诉讼更加恶化,两人几乎零交流,早已分居,李先生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这次,法院经过审理,结合双方感情一直没有改善且持续分居的事实,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后,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这个例子就说明了,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经过六个月的等待期,原告再次起诉,法院通常会更慎重地审查双方感情是否真的无法挽回。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律师总结:
总结一下就是:
- 一般情况: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需要等待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例外情况:如果在这六个月内,出现了新情况、新理由(比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一方有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等),原告可以不受这六个月时间的限制,随时再次起诉。
- 被告起诉不受限:如果是被告一方想要离婚,即使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被告在六个月内也可以随时提起离婚诉讼,不受上述六个月的限制。
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离,不等于离不了,关键是要了解法律规定的时间节点和例外情形,如果您正面临这样的困惑,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诉讼策略,收集相关证据,以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婚姻不易,但如果真的无法继续,也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争取应有的自由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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