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贷款逾期4年,现在慌了?后果、还款、怎么办,一次性说清楚!
“哎,当初就借了1万块,想着手头周转开就还,结果这一拖,不知不觉4年过去了……” 生活中,可能不少朋友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或者身边有人有这样的经历,一开始可能觉得金额不大,或者暂时手头紧,没太当回事,结果逾期记录一天天累积,利息违约金也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等到某天突然想起来,或者收到催收信息、电话,才猛然惊觉:这事儿,好像闹大了!那这1万块贷款逾期4年,到底会怎么样呢?今天咱就掰开揉碎了好好聊聊。
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你的个人征信报告,肯定已经“花”得不成样子了。贷款逾期记录会被贷款机构如实上报给央行征信系统,这4年里,这笔逾期会像一个“污点”一样清晰地记录在你的信用报告上,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未来想再办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甚至有些网贷,基本都会被秒拒,现在是信用社会,征信不好,真的是寸步难行。
钱的事儿,肯定少不了,1万本金,逾期4年,利息和违约金加起来,可不是个小数目。具体会是多少,这得看你当时贷款合同是怎么签的,贷款利率是多少,以及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这里要注意的是,虽然会产生额外费用,但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是有明确规定的(目前是LPR的4倍),超过这个上限的利息,你是可以拒绝支付的。不是对方说多少就是多少,咱们得心里有数。
催收肯定是躲不掉的。4年时间,贷款机构(或者他们委托的第三方催收公司)肯定会通过各种方式联系你,电话、短信是常规操作,严重的可能还会联系你的家人朋友,甚至上门催收,虽然现在国家对暴力催收管得严了,但一些软暴力、频繁骚扰也足够让人头疼。
再往严重了说,对方有没有可能起诉你呢?完全有可能。别以为1万块钱不多,对方就不会走法律程序,如果贷款机构通过催收一直要不回钱,他们是有可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旦法院判决你败诉,你还是不履行还款义务,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到时候,你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里的钱可能会被冻结划扣,名下的财产也可能被查封拍卖。如果法院认定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还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老赖”,那限制可就多了,坐飞机、高铁、住星级酒店,甚至影响子女上学就业。
说到这儿,可能有人会问:“都4年了,是不是过了诉讼时效,就不用还了?” 这个想法有点天真。诉讼时效确实是个法律概念(一般是3年),但它是可以中断、中止的。在这4年里,贷款机构如果曾经向你催收过(并且有证据证明,比如你签收的催收函、你回复的短信等),那么诉讼时效就会重新计算,别想着靠“拖”字诀就能不了了之。
建议参考:
如果你真的遇到了“1万贷款逾期4年”这种情况,别慌,但也别再拖了!听我一句劝:
- 主动查账,摸清底数:先联系贷款机构,问清楚现在总共欠了多少钱,本金、利息、违约金分别是多少,有没有超过法定上限的部分,把账单拉出来,心里有个数。
- 评估自身能力,制定还款计划:看看自己现在的经济状况,能拿出多少钱来还,是能一次性还清,还是需要分期?
- 积极沟通,尝试协商:拿着你的还款计划,主动跟贷款机构沟通。表明你不是恶意拖欠,而是确实遇到了困难,现在想积极解决问题。争取和对方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协议,比如减免部分利息违约金,或者分期还款,沟通态度很重要。
- 保留证据,依法维权:在整个过程中,所有的沟通记录(电话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还款凭证都要好好保留,如果遇到暴力催收或者对方提出不合理的高额要求,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以向银保监会等相关部门投诉。
- 如果已经被起诉,积极应诉:收到法院传票不要躲,按时出庭,向法官说明情况,提出你的异议(比如利息过高)。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小编总结:
“1万贷款逾期4年”,听起来时间很长,问题也似乎堆成了山,但只要你勇敢面对,积极处理,事情总有解决的办法。逃避永远不是出路,只会让小问题拖成大麻烦,征信坏了,可以慢慢修复;钱欠了,可以努力去还,最重要的是,从现在开始,正视自己的债务,和贷款机构好好沟通,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一步一个脚印把这个“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掉。信用是我们每个人宝贵的财富,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疏忽或侥幸,让自己付出更大的代价。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也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理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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