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算工伤?哪些又不算呢?
这问题可大可小,关系到咱们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很多人可能觉得,我在上班的时候病了,那单位肯定得负责啊,这难道不就是工伤吗?哎,您还别说,这事儿还真没那么简单,不是所有“工作中生病”都能算工伤的。 咱们...
朋友一场,最难防的不是陌生人,反而是那个坐在你对面、笑着拍你肩膀说“兄弟,最近手头紧,周转两万,下个月发了奖金立马还”的老同学,那时候你心里一热,转账秒到,连借条都没好意思提,可几个月过去,催一次,他推一次;再催,开始不回消息;最后干脆朋友圈屏蔽、电话拉黑——当初的情分,就这么被一笔借款磨成了“老赖”两个字。
这种情况,太常见了,熟人之间借钱,讲的是情义,但一旦对方失信,情义就成了你维权路上最大的绊脚石,很多人这时候才意识到:感情不能当借条用,信任也抵不过法律程序。

那么问题来了——钱已经借出去了,人找不到了,微信删了,电话不接,这种情况下,这笔钱还有没有希望追回来?答案是:有,但关键看你有没有留下“证据链”。
咱们来捋一捋,首先别慌,也别赌气,这个时候最忌讳的就是在朋友圈发长文控诉、搞道德绑架,你以为能逼对方现身,其实只会打草惊蛇,甚至让对方更有理由说你“诽谤”,真正该做的,是冷静收集证据。
这些看似零碎的东西,恰恰是法院判案时最看重的“事实依据”,哪怕没写借条,只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依然可以起诉。
这里特别提醒一点:很多人觉得“他毕竟是老同学,我不好意思要书面东西”,可法律不看脸,只看证据,你越心软,越容易让自己陷入被动。
2021年,杭州的张先生借给高中同学5万元应急,对方说“年底分红就还”,两人关系不错,没打借条,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结果一年过去,对方音讯全无,张先生多次催讨,对方先是拖延,后来直接换号失联。
无奈之下,张先生找到律师,整理出全部聊天记录、转账截图,并通过运营商调取了对方实名手机号绑定信息,最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结合电子数据真实性认定规则,采信了证据,判决对方偿还本金及逾期利息。
但执行阶段又遇难题——对方名下无房产、无车产,账户余额为零,法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直到两年后,对方因无法乘坐高铁、贷款被拒,主动联系张先生协商分期还款。
这个案子耗时近三年,虽然最终拿回了钱,但过程之艰难,足以警醒所有人:熟人借款,更要留一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也就是说,哪怕没有书面借条,只要钱实际交付了,合同就已经成立,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明确指出,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数据,在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前提下,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别再说“没借条就没法告”——法律早就跟上了时代。
作为执业十几年的律师,我见过太多因为一笔借款毁掉几十年友情的案例,我也理解你们当初那一念之善:帮一把,是念旧情;不计较,是重义气。
但请记住:真正的成熟,不是一味地善良,而是在善良中保有清醒。
借钱给老同学,不丢人;怕伤感情就不留证据,才最危险,你可以大方地借,但一定要聪明地留痕,哪怕只是补一条微信:“上次转你的两万是借的哈,记得月底还我”,也能在关键时刻成为救命稻草。
如果你现在正面临“老同学变老赖”的困境,别犹豫,立刻做三件事:
时间拖得越久,证据灭失风险越高,胜诉后的执行难度也越大。
最后送大家一句话:
人情归人情,法律归法律。
你可以选择原谅,但不该被迫沉默。
你的善意不该成为别人逃避责任的台阶,更不该让自己落得“人财两空”的结局。
该要的,就得理直气壮地要回来。
老同学开口借钱,转头拉黑失联?借出去的钱还能要回来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朋友一场,最难防的不是陌生人,反而是那个坐在你对面、笑着拍你肩膀说“兄弟,最近手头紧,周转两万,下个月发了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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