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的区别是哪些
法律解析: 合同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解除依据、解除条件的设定主体、解除程序以及适用情形等方面。 一、解除依据不同。合同约定解除的依据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解除条件,当这...
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与自动离职在性质、程序、法律后果上存在明显区别。辞职是员工主动且按照规定流程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自动离职是员工擅自离岗,未履行相关手续。
从性质方面来看。辞职是劳动者出于个人意愿,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这是一种合法且受法律保护的正常离职方式。劳动者往往是经过深思熟虑,可能是因为有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个人生活规划等原因而做出的决定。而自动离职则是劳动者在未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这种行为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和违规性。
在程序上二者差异显著。辞职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通知期内,劳动者需要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交接等事宜。而自动离职则没有这些程序要求,劳动者通常是突然离岗,不向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告知,也不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
法律后果也有所不同。对于辞职的劳动者,只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用人单位需要依法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劳动者还可能根据工作年限等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符合法定情形时)。而自动离职的劳动者,由于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可能会面临用人单位的纪律处分,如扣除工资、不予办理离职手续等。同时,自动离职可能会对劳动者的个人信用和职业声誉产生负面影响,在未来求职时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阻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解析: 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与自动离职在性质、程序、法律后果上存在明显区别。辞职是员工主动且按照规定流程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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