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法律解析: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不一定是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用途等具体情况来判断。 在判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时,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综合考量。根据《中华人民...
两夫妻可能存在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但并非所有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都是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有多种情形。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二人共同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向他人借款,或者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后,另一方明确表示认可该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该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通常情况下必要的家庭日常消费,包括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比如,妻子为家庭日常买菜、支付水电费等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例如,丈夫未经妻子同意,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投资开设一家公司,且该公司经营收益未用于家庭生活,这种情况下该债务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该公司经营收益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等,那么该债务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夫妻时,对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两夫妻是否存在共同债务要结合债务的形成原因、用途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解析: 两夫妻可能存在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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