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没签合同辞退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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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七年没签合同被辞退,劳动者可获得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赔偿(部分可能因仲裁时效问题难以主张)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通常为14个月工资。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本案中,用工七年未签合同,从理论上讲,入职后的第二个月到第十二个月这11个月,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这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很可能会因超过仲裁时效而无法得到全部支持,具体能否主张以及能主张多少,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仲裁、司法实践来判断。

关于辞退赔偿。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了七年,经济补偿为7个月工资,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则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即14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七年没签合同被辞退,劳动者可依法争取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受仲裁时效影响)和14个月工资的违法解除赔偿金。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本文来源:https://www.falv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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