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伤鉴定后不给交社保,我该怎么办?
老王在一家机械厂干了五年,上个月操作机床时不小心把手指压伤了,厂里带他做了工伤鉴定,结果刚下来,十级伤残,可等他回来想聊聊赔偿和后续社保的事儿,人力资源部那边却突然变脸,说“公司效益不好,社保你自己先...
工伤鉴定后不辞职,过几年后再辞职是可以的。劳动者有自主决定是否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权利,工伤鉴定后选择合适的时机辞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就业选择权。工伤鉴定是对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对其劳动能力等方面进行的评定。完成工伤鉴定后,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职业规划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如果当下觉得继续工作比较合适,比如身体恢复较好能够适应工作,或者原工作岗位有一定的发展前景等,就可以继续在原单位工作。
过几年后再辞职,劳动者依然享有相应的权益。对于工伤职工而言,在解除劳动关系时,通常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同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决定辞职时,要按照正常的离职流程办理手续,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等。同时,随着时间推移,要注意保存好与工伤相关的各种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以便在离职时顺利办理工伤待遇的领取手续。总之,工伤鉴定后过几年再辞职是可行的,并且能依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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