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后退休后有什么待遇

普法百科12小时前1
法律解析:

认定工伤后退休,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待遇。一般情况下,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对于部分有护理依赖的,可继续享受生活护理费;若工伤职工存在旧伤复发,仍可享受相应的工伤医疗待遇等。

一、伤残津贴与养老保险待遇衔接

对于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当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例如,某职工被鉴定为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为 5000 元,退休后经计算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 4500 元,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就会补足 500 元的差额。

二、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40%或者 30%。即使工伤职工退休后,只要其护理依赖程度未发生变化,依然可以继续享受生活护理费。比如,某职工退休前经鉴定为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每月能获得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0%的生活护理费,退休后这一待遇继续发放。

三、旧伤复发待遇

工伤职工退休后,若旧伤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享受相应的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还可能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等。例如,工伤职工退休后因旧伤复发需要住院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四、其他待遇

各地可能还会根据当地政策给予工伤退休职工一些其他待遇,如节日慰问、定期体检等,以体现对工伤职工的关怀。同时,工伤职工在退休后,其亲属可能在某些情况下也能享受一定的待遇,如职工因工伤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本文来源:https://www.falvce.com
分享举报
公司拖欠工资一个月以上怎么赔偿
« 上一篇12小时前
代签劳动合同出了问题谁承担
下一篇 »12小时前
×
24
2025 11

认定工伤后退休后有什么待遇

法律解析: 认定工伤后退休,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待遇。一般情况下,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