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咋弄?遇到麻烦了咋整?

普法百科35秒前1

嘿,大伙儿好啊!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干了不少年的律师,今天为啥要聊工伤认定呢?因为最近老有朋友问我:“王律师,我在工地上摔了一跤,这算不算工伤啊?”“单位说给我报,结果一直拖着,我该咋办?” 您看,这些问题是不是特别实在?工伤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要是处理不好,那真是能让人头疼好一阵子,不光身体受苦,心里更憋屈。

咱得明白,啥叫工伤认定?说白了,就是您在工作的时候,或者因为工作受了伤、生了病,得有个官方说法,确认这事儿跟工作有关系,这样才能名正言顺地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比如医疗费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等等,这第一步走对了,后面的路才好走。

申请工伤认定咋弄?遇到麻烦了咋整?

那这工伤认定,到底该咋弄呢?

  1. 赶紧跟单位说!这是最最关键的第一步!您一受伤,或者觉得可能是职业病了,得马上、立刻、赶紧(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告诉您的老板或者单位负责人,最好是书面形式,比如写个情况说明让他们签字,或者发个邮件、微信留个底,别不好意思,这是您的权利!单位知道了,按规定,他们得在30天内,去当地的社保局(现在一般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您申请工伤认定,您猜怎么着?如果单位不申请,或者单位压根儿就不想管这事儿,那怎么办?别慌,您自己,或者您的家人、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去社保局申请!可别耽误了,过了这村儿可能就没这店儿了!

  2. 准备材料,一个都不能少!申请工伤认定,不是空口白牙说就行的,得有证据,您得准备这些:

    • 工伤认定申请表(社保局有现成的,去了填就行)。
    • 证明您和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同事的证言啥的,这玩意儿有时候挺麻烦,尤其是那些没签合同的朋友,可得提前留点心眼儿,多攒点证据!
    • 医疗证明,比如医院的诊断书、病历、拍片报告这些,证明您确实受伤了,伤哪儿了,多严重。
  3. 等着社保局调查核实。社保局收到您的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材料不齐,他们会告诉您补啥,材料齐了,就会开始调查,看看您这事儿到底是不是工伤,您呢,就积极配合,有啥情况如实说。

  4. 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经过一番调查,社保局会做出认定决定,如果认定是工伤,会给您一份《工伤认定决定书》;如果不是,也会给您个书面通知,告诉您为啥不是,这个决定书可是宝贝,后面的劳动能力鉴定、索赔都靠它!

说完了“咋弄”,再聊聊“遇到麻烦了咋整?”这才是很多朋友真正犯愁的地方。

  • 单位不认账,不给申请咋办?前面说了,单位不申请,您自己申请!保留好您告知单位受伤情况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偷偷录的也行,只要不侵犯隐私,关键时刻能当证据)。
  • 没签劳动合同,证明不了劳动关系咋办?这确实是个老大难,但也不是没办法!工资转账记录(尤其是单位公户转的)、工服工牌、考勤记录、同事的书面证言(最好能出庭)、您在工作中留下的任何痕迹(比如经手的文件、客户的联系方式等),都能拿出来试试,实在不行,还可以先去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 社保局说不是工伤,我不服咋办?别灰心!收到不予认定的通知后,您可以在60天内向上一级社保局或者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咱们有说理的地方!
  • 单位威胁我,说我去认定工伤就开除我咋办?这您可千万别怕!法律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要是因为这个开除您,那更是错上加错,您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申请工伤认定,您得有“三心”:决心、耐心和细心,决心维权,耐心走流程,细心保留证据,别因为怕麻烦就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可是您拿健康甚至生命换来的!


以案说法

咱们来唠个真实发生过的案子(人名地名都做了处理,保护隐私哈)。

基本案情:老张是个农民工,在一个建筑工地上绑钢筋,有一天,他站在脚手架上干活,脚下一滑,摔了下来,把腿给摔骨折了,包工头老李赶紧把他送医院,垫付了一部分医药费,然后就想私了,说给老张两万块钱,让他签个协议,以后啥事都跟工地没关系了,老张老实人,想着两万块也不少了,就有点动心。

争议焦点:老张媳妇不乐意了,觉得这事儿没那么简单,万一以后腿留下后遗症咋办?两万块够干啥的?她就找到我咨询,我一问,工地没给老张买工伤保险,也没签劳动合同,老李就是想赶紧把事儿压下去,少花钱。

处理结果:我告诉老张媳妇,这绝对是工伤!不能私了!得证明老张和建筑公司(或者包工头挂靠的公司)有劳动关系,我们收集了老张的工牌、工地上其他工友的证言、老李给老张转账发生活费的记录,以老张个人名义向社保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社保局受理后,向建筑公司发出了《举证通知书》,建筑公司一开始还不承认,后来在证据面前,加上社保局的调查,最终还是认定老张为工伤。

认定工伤后,老张又去做了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了九级伤残,通过劳动仲裁,老张不仅拿到了全部的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还拿到了一笔不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加起来十几万呢!比当初老李给的两万块,那可是天壤之别!

案件启示: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啥?第一,不要轻易私了!单位给的那点“封口费”,往往远远不够后续的治疗和赔偿,第二,没合同也能认定工伤,关键在证据!第三,要相信法律,遇到不懂的就问,别自己扛着。


法条链接

聊了这么多,咱也得看看法律上是咋规定的,心里更有底不是?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律师总结

好了,今天关于工伤认定的事儿,就跟大伙儿聊到这儿,我再给您总结几句掏心窝子的话:

  1. 工伤认定,越早越好,别拖延!单位30天,个人1年,这个时限可千万记牢了,过了期,神仙也难帮!
  2. 证据!证据!还是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从受伤那一刻起,就要有意识地保留好所有相关的东西: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考勤记录、医院的所有单据、和老板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这些都是您维权的“弹药”!
  3. 别怕单位“忽悠”或“威胁”!咱们是占理的一方,有国家法律给咱们撑腰!他们越是想息事宁人,越是说明心里有鬼。
  4. 不懂就问,别自己瞎琢磨!法律这东西专业性强,遇到搞不懂的,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去当地的社保局、法律援助中心问问,他们都能给您指点迷津。
  5. 保持积极心态,相信法律的公正!维权之路可能会有点坎坷,但只要您坚持下去,拿出证据,讲出道理,法律一定会给您一个公平的说法。

咱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如果您觉得有用,就转发给身边的工友们,让更多人了解工伤认定,懂得如何保护自己!有啥具体问题,也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我会尽量回复,咱们下期再见!

申请工伤认定咋弄?遇到麻烦了咋整?,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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