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费谁来掏?单位不给钱怎么办?
大伙儿都知道,上班干活儿,安全第一,可有时候,意外这东西它不打招呼就来了,一旦在工作中受了伤,那后续的治疗、赔偿,一大堆事儿就跟着来了,有个挺关键的环节,工伤鉴定”,这鉴定做了,才能确定伤残等级,才能...
好嘞,各位朋友,今天咱们来聊个挺实际也挺重要的话题——工伤,谁都不想出事,但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伤,那医药费的事儿就得弄明白,不然自己掏了冤枉钱不说,还可能影响后续的治疗和生活,今天咱们就重点说说:工伤医药费谁来承担?单位不给钱自己垫付了怎么办?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朋友,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今天之所以聊这个,是因为最近碰到好几个当事人,都是因为工伤医药费的事儿愁眉不展,有的单位扯皮,有的自己垫付了钱要不回来,挺让人揪心的,工伤这事儿,本身人就遭了罪,要是再在医药费上绊住脚,那可真是雪上加霜,咱们得把这事儿掰扯清楚,心里有底,遇事才不慌。

工伤医药费到底该谁来承担?
咱们得明确一点:只要是被认定为工伤,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原则上是不用自己掏腰包的!
单位已经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这是最理想的状态,一旦被认定为工伤,治疗工伤所需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个人不用承担,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还得按原工资福利待遇给你发工资。
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这就比较麻烦了,但也不是没办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这种情况下,所有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单位没交社保,不是他们免责的理由,反而责任更大了。
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是“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不是你随便去个医院,开点进口药、保健品都能报的,得是在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用的药、做的检查项目也得在目录范围内,如果医生认为必须使用目录外的药品或项目,并且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那也是可以报销的。
单位不给钱,自己先垫付了医药费,怎么办?
这是很多工友会遇到的头疼问题,单位要么是拖着不给,要么是干脆说没钱,让你自己先垫着,这时候,咱们该怎么办呢?
保留好所有证据!保留好所有证据!保留好所有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主动与单位协商:拿着你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医药费票据,跟单位好好谈一谈,要求他们报销,可以把相关的法律规定也跟他们讲清楚,有时候单位是不懂法或者抱着侥幸心理,协商的时候,如果能做个录音,也是好的。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单位还是耍赖,或者拖着不给,那咱们就不能客气了,直接走法律程序,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垫付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医疗费用,仲裁委一般都会支持的。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要提醒一句,如果你单位没给你交社保,也没给你申请工伤认定,那第一步你得先自己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前提!
咱们来个简单的例子,让大家更明白。
案例:老张在一家机械厂上班,单位没给他交工伤保险,一天,老张在操作机器时,不小心被零件砸伤了腿,花了医药费2万多,单位老板一开始说会负责,但老张出院后去找他报销,老板却开始推诿,说厂里效益不好,让老张先等等。 老张没办法,自己手里又急需用钱,后来经人指点,他先去社保局申请了工伤认定,拿到了《工伤认定决定书》,确认了是工伤,他整理好所有的医药费发票和清单,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了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他2万多的医药费。 仲裁委审理后,认为老张的情况属于工伤,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理应承担医药费,最终裁决单位支付老张垫付的全部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单位不服,上诉到法院,法院也维持了仲裁裁决,老张最终拿回了自己垫付的钱。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只要证据确凿,法律是会保护咱们劳动者的,别因为单位耍无赖就放弃,咱们有维权的途径。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更有底: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这些法条清晰地规定了工伤医疗费用的承担主体和解决途径。
律师总结
好了,今天关于工伤医药费的话题就聊到这里,我再给大家总结几点:
工伤维权之路可能会有些波折,但只要咱们懂法、守法、用法,就一定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大家,如果真遇到复杂情况,自己搞不定,别忘了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
祝大家工作顺利,平平安安!有什么法律问题,也欢迎大家一起交流。
工伤医药费谁来承担?单位不给钱自己垫付了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好嘞,各位朋友,今天咱们来聊个挺实际也挺重要的话题——工伤,谁都不想出事,但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伤,那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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