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了怎么办?公司不配合又该如何是好?

普法百科35秒前1

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上班,高高兴兴回家,可天有不测风云,万一在工作的时候,因为工作原因受了伤,比如被机器碰了一下,或者在工地上摔了一跤,那可真是让人揪心,这时候,很多朋友可能就慌了神:“哎呀,这算工伤吗?我该怎么办啊?” 别慌,您听我说。

第一步:赶紧就医,保留证据是王道!

工伤了怎么办?公司不配合又该如何是好?

不管伤势轻重,第一时间肯定是要去正规医院看病!这不仅是为了您的身体健康,更是为了留下最直接的证据,看病的所有单据、病历本、诊断证明,甚至拍的片子、拿的药,都给它收拾得明明白白,一个都不能丢!这些可都是后续维权的宝贝疙瘩。

第二步:及时“报案”,通知单位这事儿!

出了事,别自己扛着,也别想着“小事儿,过两天就好了”,您得赶紧告诉公司领导或者负责人,最好是书面形式通知,比如发个邮件、微信,或者写个书面报告让他们签收,为什么要书面?口说无凭啊!万一过两天他们不认账了,说“啊?你受伤了?我们不知道啊!” 那可就麻烦了,通知到,并且留下证据,这是第二步,非常关键

第三步:等着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给力的话……

按照规定,公司在您受伤之日起30天内,应该主动去给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懂事,积极配合,那咱们就省点心,他们会去当地的人社局(以前叫劳动局)工伤认定部门办手续,这时候,您就把咱们第一步收集的那些医疗单据啥的,乖乖交给公司去办就行。

最怕的就是这个“!

如果公司不给力,比如它没给您交社保,或者觉得麻烦,或者干脆就不想认这个事儿,拖着不办,那该怎么办呢?别慌,天无绝人之路!

公司不配合?咱们自己来!

如果公司超过30天还没动静,或者明确表示不帮您申请,那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您自己,或者您的近亲属(比如配偶、父母、孩子),都可以直接去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对,您没听错,咱们自己就能去!

自己申请要带啥?

去的时候,别忘了带上这些东西:

  1. 工伤认定申请表:这个表人社局有,您去了填一下就行。
  2. 劳动关系证明: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考勤记录,甚至同事的证言也行(同事可能不方便,这个是下下策),只要能证明您和公司有劳动关系就行。
  3. 医疗证明:就是咱们第一步收集的那些诊断证明书、病历啥的。

把这些材料交上去,人社局会受理,然后会去调查核实情况,只要您确实是因工受伤,证据也还可以,一般都会认定为工伤的。

认定为工伤之后呢?

认定为工伤后,下一步就是做劳动能力鉴定,看看伤残等级,然后根据等级来算具体的赔偿金额,比如医疗费、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这些都是有标准的,如果公司交了社保,大部分钱是工伤保险基金出;如果没交,那不好意思,所有费用都得公司自己掏腰包!


以案说法:小王的维权路

咱们来举个例子,更直观,小王在一家建筑公司干活,没签劳动合同,公司也没给交社保,有一天,他在脚手架上作业,不小心摔了下来,腿骨折了。

出事之后,包工头把他送到医院,交了点医药费就想不管了,说私了给两万块钱,小王一听就急了,这腿骨折哪止两万?他找公司,公司说“你不是我们正式员工,不管”。

这时候小王怎么办?他听了朋友建议,先自己垫付医药费把伤看好,所有单据都留着,他找到了之前的工资转账记录(包工头用个人微信转的,备注了“工资”),还有工地上的一些照片,以及两个愿意偷偷给他作证的工友。

小王自己跑到人社局申请了工伤认定,虽然过程费了点劲,但因为他能证明和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资记录、工友证言),而且受伤确实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最终人社局认定为工伤。

之后,小王又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评上了伤残等级,通过劳动仲裁,公司虽然不情愿,但还是按照法律规定赔偿了小王的各项损失,比当初说的两万块多了好几倍。

所以您看,公司不配合,咱们一样有办法!关键是要懂流程,敢维权!


法条链接:心里有底,维权不慌

咱们老百姓办事,得懂点法,心里才有底,关于工伤,最主要的法律依据就是《工伤保险条例》。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并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这条就明确说了,公司不申请,咱们自己可以申请,而且公司拖延导致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律师总结:关键几点要记牢

好了,说了这么多,给大家总结一下核心要点:

  1. 及时就医,保留证据:这是所有的前提,看病的单子一个都不能少。
  2. 尽快告知单位:别拖着,书面通知最保险。
  3. 公司给力最好,不给力就自己上:记住那个1年的期限,千万别错过了!
  4. 劳动关系是核心:没合同也别怕,工资流水、工牌、考勤记录都能当证据。
  5. 不懂就问:人社局、法律援助中心,或者找个专业律师咨询一下,别自己瞎琢磨,耽误了事儿。

工伤维权,可能过程会有点漫长,有点繁琐,甚至会受点委屈,但请您记住,您的伤是因工而起,获得赔偿是您应有的权利,别因为怕麻烦,或者被公司一吓唬就退缩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才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 对大家有帮助,大家都平平安安最好,但万一遇到事儿,也希望您能沉着应对,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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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了怎么办?公司不配合又该如何是好?,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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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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