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的老赖横行?三步教你强势追回血汗钱!
你有没有过这种经历?朋友开口借钱,说得信誓旦旦:“兄弟,就借一阵,月底一定还!”你一咬牙,把钱转过去,结果一个月、两个月、半年过去了,电话不接,微信已读不回,见面装傻充愣,甚至反咬一口说“谁让你借的?...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开口借钱,说得情真意切:“就周转几天,月底一定还!”你心一软,转账过去,结果一个月、两个月、半年过去了,电话不接,微信已读不回,见面装傻充愣,仿佛那笔钱从来没存在过。
最气人的是,他还活得挺滋润——朋友圈晒旅游、发聚餐、换新车……可轮到你还他提还钱的事,他就开始演苦情戏:“哎呀最近真的困难啊”“我老婆不知道这事儿”“再宽限几天嘛”。

这种人,我们叫他“老赖”,更准确一点——借钱不还的不要脸老赖,面对这种人,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忍了:“算了,几万块而已,惹不起还躲不起?”但你知不知道,你的每一次退让,都是在纵容对方的无耻?
作为一名执业十几年的律师,我想告诉你:你不欠他情分,他才真正欠你法律和道义!
很多人吃亏,就吃亏在“讲情面、留余地”,借钱时没写借条,转账用红包或现金,催款全靠口头沟通……等到真要维权,发现什么证据都没有。
感情归感情,法律归法律。
👉 正确做法:
这些不是“防着朋友”,而是保护你自己,真正的友情,经得起一张借条的考验。
当你发现对方明显拖延、逃避,别再私下发微信说“最近手头松了记得还我哈”,这种话毫无威慑力。
这时候,你需要升级沟通层级。
建议委托律师或自己起草一份《催款律师函》(即使没请律师,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发正式催告函),明确告知:
这封函件一旦发出,不仅是心理震慑,更是未来打官司的重要证据——证明你已尽到催告义务,对方仍恶意拖欠。
我见过太多案例,一封格式严谨、语气克制但立场坚定的催款函,直接让老赖主动联系还款,因为他们怕了,怕上法庭,怕丢脸,怕影响征信。
如果对方收到催款函后依然装死?那就别犹豫了——起诉!
很多人怕麻烦、怕成本高,觉得“打官司耗时间”,但现实是:
想象一下:他正准备坐高铁去旅游,一刷身份证,“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法购票”——那一刻,他的脸往哪儿搁?
根据《民法典》规定,你还能主张逾期利息(通常按LPR的1.5倍计算),这笔钱,法院一定会支持。
我的当事人小林,大学同学张某以创业为由借走3万元,当时微信承诺“半年内连本带息还清”,小林通过支付宝转账,备注“借款”。
结果五年过去了,张某不仅没还钱,还在朋友圈晒宝马、出国游,小林多次催讨,对方要么拉黑,要么说“忘了”“再等等”。
我们介入后,先发了律师函,7天内无回应,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了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催款记录等全套证据。
法院开庭审理,张某未出庭也未答辩,最终判决:张某十日内偿还本金3万元及逾期利息(按年利率4.8%计算,共约7200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拒不履行,我们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封其名下一辆车,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到一个月,张某主动打电话求和解,全额还清欠款+利息+执行费。
小林后来感慨:“早知道法律这么管用,我何必忍这么多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
借钱不还的老赖,最怕的不是你生气,而是你冷静且专业地拿起法律武器。
你要明白:
✅ 你不是斤斤计较,你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你不是撕破脸,你是在划清底线;
✅ 你不是小题大做,你是在告诉世界:我不允许被随意辜负。
法律从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如果你一直沉默,老赖就会一直嚣张。
下次遇到借钱不还的“不要脸”之人,请记住这三步:
留证据 → 发催告 → 提起诉讼。
别再让自己成为那个“最好说话、最倒霉”的人。
你的善意值得被尊重,而不是被当成软弱可欺。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前提是,你得亲自把它请进门。
借钱不还的老赖横行?别慌!三步教你反制不要脸的欠钱人,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开口借钱,说得情真意切:“就周转几天,月底一定还!”你心一软,转账过去,结果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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