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上高速怎么处罚?这些雷区千万别踩!
新手独自上高速,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
“喂,您好,是XXX先生/女士吗?我们这边是XX贷款公司的,您有一笔款项已经逾期了,请问什么时候方便处理一下呢?”
这话听着耳熟吧?可能您是打电话的,也可能您是接电话的,这年头,谁还没接过几个催收电话呢?但话说回来,这电话催收,可不是简单打个电话、凶巴巴地催两句就能搞定的事儿,这里面学问可大了去了。

好好说话,真的能要回钱吗?答案是:大概率比瞎嚷嚷管用!
很多人觉得,催收就得拿出“气势”,把对方唬住,让他怕,其实不然,尤其是现在的人,维权意识都挺强,你越是强硬,他可能越是抵触,甚至直接不接你电话,或者反过来投诉你。
先“礼”后“兵”,了解情况是第一步:电话接通,别急着亮底牌,先自报家门(公司名称,你的姓名或工号),确认对方身份,心平气和地告知逾期情况,您在X年X月X日办理的XX贷款,截止到X月X日,已经逾期X天,逾期金额是XX元,其中本金多少,利息/违约金多少(如果有的话,要解释清楚计算方式)。” 让对方明明白白。 最重要的一步,问问对方为什么逾期,是忘了?还是遇到了什么困难,比如暂时失业、生病住院了?了解原因,才能对症下药,如果对方确实遇到难处,态度又比较好,愿意沟通,那可以尝试协商一个新的还款计划,毕竟,咱们的目的是把钱要回来,不是为了吵架。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但也要“约法三章”:对于有还款意愿但暂时困难的客户,可以适当“共情”一下,我理解您现在可能遇到了一些麻烦,谁都有不容易的时候。” 但共情不代表无底线退让,要清晰地告诉对方逾期不还的后果,比如影响征信、产生额外费用、甚至可能面临进一步的法律措施,这些都是事实,不是吓唬人。 关键是要引导对方给出明确的还款承诺和具体的还款计划。“那您看,这个月X号之前,能不能先还一部分,比如XX元?剩下的部分,我们再协商怎么分期?” 一定要具体,不能是“我过几天有钱了就还”这种空话。
全程录音,留好证据:这一点太重要了!不管对方态度好坏,你说的每一句话,对方说的每一句话,最好都录下来,这既是为了防止将来万一走到诉讼程序,咱们有证据;也是为了保护自己,万一对方恶意投诉,咱们有录音自证清白,录音前最好告知对方“为保障您的权益,本次通话可能会被录音”,虽然不告知也不必然违法,但告知了更显坦荡,也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哪些“雷区”千万不能踩?这些话、这些事,打死也不能干!
催收的目的是要钱,但如果为了要钱不择手段,那就可能从“有理”变成“没理”,甚至触犯法律,把自己给搭进去。
“暴力催收”绝对是高压线!
“过度施压”不可取,要给对方留余地。目的是让对方还钱,不是把对方逼上绝路,如果对方确实困难,有还款意愿,可以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一味逼迫,可能导致对方彻底放弃还款。
“虚假承诺”或“误导性陈述”要不得。为了让对方还钱,瞎承诺“还了这笔就没事了”、“利息可以全免”,或者故意隐瞒逾期费用、夸大逾期后果,这些都是不诚信的行为,也可能引发后续的纠纷。
以案说法:
案例:小王是某小贷公司的催收员,为了催回一笔5万元的逾期贷款,多次给借款人小李打电话未果后,开始拨打小李通讯录里的电话,告知小李的亲戚朋友他“欠钱不还”,甚至在电话里辱骂小李的母亲,小李不堪其扰,收集了小王的通话录音和骚扰证据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小王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其所在的公司也因此受到了监管部门的调查和处罚,不仅钱没要回来,还惹了一身官司。
律师点评:这个案例就非常典型,小王的初衷是催收,但采取的方式完全违法。“爆通讯录”和辱骂借款人亲属,已经构成了对公民隐私权、名誉权的侵犯,以及对正常生活秩序的骚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更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或催收非法债务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点评:骂人、侮辱人,就是侵犯名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点评:威胁、侮辱、骚扰电话,这些行为都在本条的规制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 【催收非法债务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点评:注意,这里针对的是“非法债务”,但即便债务合法,采取上述恐吓、跟踪、骚扰等手段催收,也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如寻衅滋事罪。)
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电话催收贷款逾期客户,说到底是一门“沟通的艺术”和“风险的平衡术”。
催收的目的是收回欠款,而不是制造新的矛盾和麻烦,希望今天的分享,能让大家对电话催收有一个更清晰、更理性的认识,遇到具体问题,多咨询专业人士,千万别自己“想当然”。
好了,今天就聊到这儿,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咱们下次再见!
电话催收,好好说话真的能要回钱吗?哪些雷区千万不能踩?,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喂,您好,是XXX先生/女士吗?我们这边是XX贷款公司的,您有一笔款项已经逾期了,请问什么时候方便处理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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