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催收短信就慌了?逾期被威胁怎么办,这几点你必须知道!
说实话,最近我接到好几个朋友的电话,声音都在抖:“律师,我这几天手机快炸了,半夜三更还收到‘最后通牒’短信,说再不还钱就要上门抓人、发朋友圈曝光我……我真的快崩溃了。” 别急,先深呼吸,你现在看...
说实话,很多人这辈子最怕听到的一句话就是:“您已被起诉。”
尤其是当你因为一时周转不开,信用卡、网贷、房贷车贷接连逾期,催收电话不断,结果某天突然收到法院传票——那一刻,心真的会沉到谷底。
但我想告诉你:被起诉≠人生完蛋,关键是怎么面对、怎么应对、怎么把损失降到最低。

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个现实又扎心的问题:被起诉了,贷款还还不上,到底该怎么办?
很多人一看到“起诉”两个字就吓懵了,以为马上要坐牢、上征信黑名单、房子车子全被拍卖……真没那么夸张。
首先得明白:民事借贷纠纷属于经济纠纷,不是刑事案件,除非你涉嫌恶意骗贷或拒不执行判决,否则不会坐牢。
所谓的“被起诉”,通常是银行或网贷平台把你告上法院,要求你还钱+支付利息+违约金,法院受理后,会给你寄送应诉通知书、传票这些材料。
这时候,第一反应不应该是逃避,而是立刻行动起来。
先看看起诉你的机构是谁?金额对不对?有没有重复计算利息?罚息是不是过高?
有时候平台把服务费、管理费、滞纳金全加进去,账单翻倍,其实很多都不合法,你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完整的还款明细和合同依据。
记住一句话:不合理、不合法的债务,你有权拒绝偿还。
很多人收到传票后选择“装死”,觉得不去开庭法院就没法判,大错特错!
你不应诉,法院就会缺席审理,对方说什么就是什么,判决书一出,直接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到时候冻结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甚至影响子女上学就业。
哪怕你现在一分钱都没有,也一定要去开庭!可以在法庭上说明你的实际困难,申请分期还款、减免部分利息,法官是讲人情的。
大多数金融借款案件,法院都会先组织调解,这是你最后的救命稻草。
你可以主动联系原告(银行或平台),表达还款意愿,提出一个你能承受的分期方案。“我现在确实困难,但每个月能还500,三年内还清本金。”
如果对方同意,签个调解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就不会有强制执行的风险了。
调解成功 = 案子终结 + 避免失信风险,比硬扛着强一百倍。
如果你名下有工资卡、唯一住房、抚养孩子所需的开支,法律是保护这些“基本生存权益”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基本生活费用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旦进入执行阶段,你要及时向法院申报财产,并强调哪些是你维持生活的底线资产,避免被“一锅端”。
我之前代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小李,32岁,程序员,疫情期间公司裁员,半年没找到工作,信用卡和网贷总共欠了18万,逾期一年多。
催收天天打电话,最后被某消费金融公司起诉到法院,他吓得不敢接电话,也不去看传票,结果法院缺席判决他偿还全部本息加违约金共23万。
等到执行局上门冻结他刚找到工作的工资卡时,他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性。
后来他找到我们,我们第一时间帮他申请了执行异议,同时联系原告沟通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只还本金15万,分48期,每月还3125元,其余利息和违约金全部免除。
现在他已经还了两年多,信用也在逐步恢复,他说:“那段时间像在黑夜里走路,但现在回头看,只要肯面对,路一直都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将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亲爱的朋友,欠钱不可怕,可怕的是逃避和沉默。
当你已经被起诉,说明事情已经到了临界点,但这也恰恰是你重新掌控人生的起点。
记住这三点:
法律从不惩罚诚实的人,它惩罚的是恶意和无视。
你现在可能很焦虑、很无助,但请相信:只要迈出第一步,黑暗就会退后一步。
我不是在给你画饼,而是在告诉你:活着就有希望,面对才有答案。
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被起诉了还还不上贷款?逾期后如何自救,这几点你必须知道!,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说实话,很多人这辈子最怕听到的一句话就是:“您已被起诉。” 尤其是当你因为一时周转不开,信用卡、网贷、房贷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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