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没得手也犯法?没骗到钱为啥还要坐牢?
“反正我没骗到钱,警察也管不着我”?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人没上当,钱没到账,事儿没成,是不是就等于“啥都没发生”?但现实是,哪怕一分钱都没骗到,只要动了歪脑筋、走了诈骗那条路,法律的红线就已经被踩破...
走在街上突然发现有人把手伸进别人口袋,结果还没拿东西就被周围人喝止住;或者小区里监控拍到一个人鬼鬼祟祟撬车门,可他啥也没偷走就跑了,这时候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哎,反正没偷成,就算了吧。”但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刑事律师,我得告诉你——哪怕一分钱都没拿到,只要行为已经构成“着手实施盗窃”,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个看似轻微、实则不容小觑的问题:盗窃未遂,到底怎么处理?
先说结论:盗窃未遂不是没事,它依然违法,甚至可能坐牢。
很多人对“未遂”这个词有误解,以为“没成功=没犯法”,其实不然,在刑法里,“未遂”指的是行为人已经为了犯罪做了实质性的准备或行动,只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能得逞,撬开了保险柜但发现里面没钱,翻墙进了院子却被狗吓跑,或者刚伸手掏包就被失主察觉……这些都属于典型的盗窃未遂。
那法律上怎么认定“着手”呢?就是你的行为已经直接威胁到了他人财产安全,不再是“想一想”或“踩个点”这种预备阶段了,举个例子:你在商场盯着一个女士的背包看了十分钟,这叫预谋;但如果你拉开她的背包拉链、手指已经碰到钱包了——哪怕下一秒就被抓住,这也叫“着手实施盗窃”。
去年我在某基层法院代理了一起案件,当事人李某,在地铁站趁人多拥挤时靠近一名乘客,悄悄拉开其双肩包侧袋,刚把手指伸进去,就被便衣民警当场控制,经检查,包内有一部手机和几百元现金,但李某并未取出任何物品。
他的家属一开始非常不解:“人都没偷走,连碰都没碰到钱,怎么还给拘留了?”更没想到的是,检察机关最终以盗窃罪(未遂)提起公诉。
庭审中我们提出:李某的行为已明显超出一般贴靠,具备明显的非法占有目的,并实施了开启他人随身物品的动作,属于“着手实行犯罪”,虽然因外部原因未能得逞,但社会危害性依然存在,尤其发生在公共交通场所,容易引发公众恐慌。
最终法院采纳了检方意见,结合李某系初犯、认罪态度好等情节,依法认定为盗窃未遂,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这个案子让我感触很深:法律保护的不只是“已经被偷走的钱”,更是每个人对自身财物安全感的基本期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了盗窃罪的基本构成要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请注意这里的关键词:“扒窃”并不以数额为前提!也就是说,哪怕你什么都没偷到,只要在公共场所故意伸手动别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就已经触犯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有明确司法解释:对于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盗窃行为,即使未遂,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针对老人、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盗窃企图,司法机关通常会从严把握。
很多当事人来找我咨询时总抱着侥幸心理:“我又没拿走东西,凭什么算犯罪?”可我想说的是:法律惩罚的不仅是结果,更是危险的行为本身。
设想一下,如果每次小偷只要被抓现行就说“我没偷成”,就能全身而退,那还有谁敢放心地走在街上?还有谁敢把包背在身后?社会秩序的信任基础就会一点点崩塌。
对待盗窃未遂,司法实践始终坚持两个原则:
主观恶性+客观行为 = 可罚性
即使没得手,只要你有明确的非法占有目的,并实施了足以危及他人财产权的行为,就该承担责任。
宽严相济,区别对待
对于情节轻微、初犯偶犯、主动悔过的未遂案件,确实可以从轻、减轻甚至不起诉;但对于屡教不改、手段恶劣者,即便未遂也会依法严惩。
最后提醒大家:
✅ 如果你是普通市民,请提高警惕,注意保管财物;一旦发现可疑行为,及时报警留存证据。
✅ 如果你是涉案当事人,千万不要心存侥幸,第一时间联系专业律师介入,争取最佳处理结果。
正义不会只看结果,它也在意每一个试图逾越底线的瞬间。别让一时贪念,换来一生悔恨。
——一位始终站在真相与公正之间的刑事律师
小偷刚伸手就被抓,没得手也算犯罪?盗窃未遂到底怎么判?,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走在街上突然发现有人把手伸进别人口袋,结果还没拿东西就被周围人喝止住;或者小区里监控拍到一个人鬼鬼祟祟撬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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