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黄?擦边越界要担责,一念之差可能毁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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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想过,一个刚出生的小生命,被悄悄放在医院门口、公园长椅上,甚至垃圾桶旁——这看似“无奈之举”,其实已经触碰了法律的红线,很多人以为,“我只是不想害他,留条活路”,可现实是,这种行为可能构成犯罪,轻则判刑,重则留下一生污点。
我们今天就来聊一个沉重但必须面对的话题:弃婴到底犯不犯法?会怎么判?如果实在养不起,有没有合法出路?
先说结论:弃婴,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遗弃罪”,要坐牢。
很多人不理解:“我又没打没杀,只是把他放去有人能发现的地方,好心让人收养,怎么就成罪犯了?”
听起来好像有道理,但法律的角度完全不同。
孩子不是物品,不能“随地放置”,每一个新生儿都享有宪法和法律保护的生命权、抚养权和人格尊严,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从孩子出生那一刻起,就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义务,你把孩子丢下,哪怕动机是“为他好”,也等于主动放弃了这份责任,置其生命安全于不顾。
更可怕的是,很多被遗弃的婴儿因为没能及时被发现,死于低温、饥饿或疾病,哪怕侥幸被人捡到送医,也可能因延误救治造成终身伤害,而这一切,原本是可以避免的。
那具体会怎么判?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里有几个关键词你要听清楚:
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几个因素:
举个例子:妈妈在厕所生下孩子,偷偷放在消防通道,第二天才被保洁发现,孩子因低温导致肺炎住院,这种情况下,即使她声称“实在无力抚养”,也极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恶劣”,面临刑事处罚。
如果你是在深夜把孩子放在妇幼保健院门口,并留下纸条说明情况、附上孩子病史和联系方式,法院可能会从轻处理,甚至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这依然是高风险操作,绝不能当作“合法弃婴通道”。
以案说法:那个把女儿放在派出所门口的母亲
2021年,江苏一位年轻母亲在产后第三天,将刚出生的女儿用毯子裹好,放在当地派出所门口,随后默默离开,监控拍到全过程,警方迅速立案。
孩子被送往医院检查,所幸无大碍,母亲很快被找到,她哭着说:“老公跑了,我没工作,我妈瘫痪在床……我真的养不起。”
案件引发社会热议,有人同情她,有人说她狠心。
法院认定她构成遗弃罪,但考虑到她主动选择安全地点、未对孩子造成实质伤害、且有强烈悔意,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官当庭说了一句很戳心的话:“法律不强人所难,但我们必须守住底线——再难,也不能把孩子当成负担扔掉。”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同情归同情,法律归法律。即使处境再艰难,也不能用违法的方式“解决问题”。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1条:【遗弃罪】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典》第26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律师总结:
我办过不少家庭案件,见过太多因贫困、未婚先孕、家庭矛盾而选择极端方式的父母,我能理解那种绝望,但我也必须明确告诉你:弃婴不是“放手”,而是“失守”——对法律的敬畏,对生命的尊重,对自己的责任。
如果你正面临生育后的困境,
✅ 可以联系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
✅ 可以将孩子送至正规福利机构,依法办理送养手续;
✅ 很多城市设有“婴儿安全岛”或匿名分娩通道,保障母亲隐私的同时,确保孩子得到妥善安置。
真正的善良,不是把孩子放在某个角落希望“好人捡到”,而是亲手把他交到能保护他的人手里。
别让一时的逃避,换来一辈子的悔恨,法律不会因为你“走投无路”就网开一面,但它也会给知错能改的人一条出路。
如果你正在挣扎,别沉默,去找帮助,这个世界,总有人愿意拉你一把——前提是,你得先伸手。
弃婴犯法吗?孩子生下来养不起,一念之差会坐牢?,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想过,一个刚出生的小生命,被悄悄放在医院门口、公园长椅上,甚至垃圾桶旁——这看似“无奈之举”,其实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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