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邮储银行贷款逾期通知短信,是警告还是催收前奏?别慌,先搞懂这5件事!
最近有不少朋友私信问我:“张律师,我昨天突然收到一条邮储银行发来的短信,说我的贷款已经逾期了,让我尽快还款,不然会影响征信……我心里一咯噔,但其实我只是晚了两天,真的有这么严重吗?” 说实话,这...
某天手机突然“叮”一声,一条来自“厦门银行”的短信跳出来——“您在我行的贷款已逾期,请尽快还款,以免影响征信”,那一刻,心里“咯噔”一下,血压都跟着升了。
不是故意不还,可能是最近手头紧、忘了还款日,或者觉得“晚几天应该没关系”……可这短信一来,仿佛整个世界都在提醒你:“你违约了。”
那么问题来了:这条短信到底意味着什么?是温柔提醒,还是正式催收的开始?如果继续拖着不处理,后果到底有多严重?今天咱们就坐下来,像朋友聊天一样,把这件事掰开揉碎,说个明白。
首先得搞清楚,这条逾期短信,本质上是一次“正式通知”,它不是骚扰,也不是恐吓,而是银行履行合同义务的一部分,根据你和厦门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按时还款是你的义务;而一旦逾期,银行有权利也有责任提醒你履约,所以这条短信,既是善意提醒,也是法律程序的第一步。
但别天真地以为“只是提醒而已”,现实中,很多人的逾期,就是从“再等等”开始,最后演变成信用崩塌、被起诉、甚至资产被执行。
举个真实案例:小林在厦门工作,两年前通过厦门银行申请了一笔消费贷,每月还2800元,去年公司裁员,收入断了两个月,他想着“缓一缓”,就没还,起初收到短信也没当回事,心想“又没打电话催,应该没事”,结果半年后,不仅收到了律师函,还在申请房贷时被告知“征信黑名单”,原因是“连续逾期超90天”,更糟的是,银行把他告上法院,最终不仅要补清本金利息,还赔了诉讼费和罚息,总额比原本多了近三成。
这就是典型的“小疏忽酿大祸”。
以案说法:逾期不止影响征信,还可能触发法律追责
小林这个案子后来在思明区法院调解结案,法院认为,虽然小林确有经济困难,但这不能构成拒不还款的正当理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银行已按约放款,小林未按期还款,构成违约,即便他后续愿意还,也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法院支持银行诉求,小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个月,直到全额清偿才解除。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债务不会因为逃避而消失,反而会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短信只是开始,后面还有电话催收、外包催收、律师函、诉讼、执行……一步错,步步被动。
法条链接:这些规定你必须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不良信息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内提供,超过5年的应予删除,也就是说,一次逾期,最长会影响你5年信贷生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其财产。
这些不是纸上的条文,而是实打实能“落地执行”的法律武器,银行一旦走司法程序,你就不再是“欠钱的人”,而是“被法律追债的对象”。
律师总结:面对逾期,最好的策略是“主动破局”
作为从业十几年的金融纠纷律师,我想告诉你:不怕逾期,怕的是装睡。
如果你真的遇到困难,最聪明的做法不是躲,而是主动联系厦门银行客服,说明情况,申请延期、分期或个性化还款方案,现在很多银行都有“困难客户帮扶机制”,只要你态度诚恳、证据充分,完全有可能协商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 短信不是终点,而是转机的开始;
✅ 逃避只会让问题恶化,直面才能掌控局面;
✅ 信用是你在现代社会的“隐形身份证”,修复它,永远比重建它容易。
最后送大家一句话:钱可以晚还,但信任一旦丢了,就很难捡回来,收到那条短信时,别慌,但也别不当回事,现在行动,还来得及。
—— 一名不愿看到客户被诉的律师
厦门银行贷款逾期收到短信,是警告还是催收?拖着不管会怎样?,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某天手机突然“叮”一声,一条来自“厦门银行”的短信跳出来——“您在我行的贷款已逾期,请尽快还款,以免影响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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