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了,轻伤到底是个啥标准?会有啥后果?
咱们平时说“哎呀,小伤小伤,不碍事”,这个“小伤”和法律上的“轻伤”可不是一回事儿,法律上的“轻伤”,它是有严格的医学鉴定标准的,不是咱们自己说了算,也不是对方说了算,更不是警察叔叔拍脑袋定的。 “...
生活中,谁还没遇到过点儿摩擦、拌个嘴呢?但有些人火气一上来,就忍不住动了手,可您知道吗?这动手的轻重,法律上的认定可是天差地别,轻微伤可能就是赔点钱、道个歉,或者被治安处罚一下,但如果达到了“轻伤”,那性质可就完全变了,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而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了!
咱们首先得弄明白,这“轻伤”到底是怎么界定的?是不是说我觉得疼得受不了就是轻伤?或者说流了血就是轻伤?都不是!咱们国家对于人体损伤程度有专门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可是个非常专业、细致的规定,里面对各种伤情都有明确的分级,从轻微伤、轻伤(还分轻伤一级、轻伤二级)到重伤,都写得明明白白。
轻伤可不是咱们老百姓嘴里说的“轻轻碰一下受伤了”那么简单,它通常指的是那些对人体组织、器官结构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导致某些功能出现轻度障碍,但又没达到重伤那么严重程度的伤害。
具体点儿说,
您看,这些都不是小打小闹就能造成的,这个鉴定可不是随便哪个医生说了算,也不是咱们自己说了算,必须是由公安机关委托的、具有法定资质的法医鉴定机构,根据伤者的病历、影像资料以及活体检查等情况,严格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出具鉴定意见,这个鉴定意见,在法律上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一旦鉴定结果出来,构成了轻伤二级以上(包括二级和一级,一级比二级更重),那么动手打人的一方,就可能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了。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叫它“邻里口角升级案”吧。
老李和老王是邻居,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老王把花盆摆在了两家共用的楼道里,老李觉得挡路,两人先是吵了起来,越吵越凶,最后动了手,老李年轻力壮,一气之下推了老王一把,老王没站稳,后脑勺磕在了楼梯扶手上,当时就有点晕,老王家人赶紧报警并送医院。
医院检查下来,老王是“左侧颞骨线性骨折”,伴有轻微脑震荡,后来,公安机关委托法医进行鉴定,法医根据医院的诊断证明、CT片以及对老王的活体检查,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认定老王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这下,事情就闹大了,本来只是邻里纠纷,现在老李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轻伤二级),根据刑法规定,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老李不仅要承担老王的全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民事赔偿,还可能要蹲监狱,留下案底,影响自己和子女的前途,就因为一时冲动,结果后悔莫及。
所以说,千万别小看这“轻伤”二字,它背后可能是沉甸甸的法律责任。
既然说到了法律责任,咱们就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里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轻伤程度就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这一条是针对不构成轻伤,只构成轻微伤或者连轻微伤都够不上,但有殴打行为的行政处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是判断轻伤、重伤、轻微伤的具体技术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里面对各种损伤的具体情形和鉴定标准都有极其详细的规定,是法医鉴定的直接依据。
各位朋友,讲到这儿,相信大家对“打人怎么算轻伤”以及它的法律后果都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了,王律师给大家总结几点:
法律是底线,拳头解决不了问题,只会制造更多问题,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希望大家都能平平安安,远离纠纷和伤害,有法律问题,随时咨询专业律师。
打人了,轻伤到底是个啥标准?会有啥后果?,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生活中,谁还没遇到过点儿摩擦、拌个嘴呢?但有些人火气一上来,就忍不住动了手,可您知道吗?这动手的轻重,法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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