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男孩把人打成轻伤,这事儿到底咋处理?会留案底吗?
嘿,说真的,家里有个14岁的男孩,当爹妈的真是操碎了心,这个年纪的孩子,讲义气、爱冲动,有时候一句话不对付,可能就动起手来了,万一,我是说万一,真把别的孩子或者成年人打成了“轻伤”,家长们肯定是又急又...
生活嘛,谁也不想遇到麻烦事儿,但万一真跟人起了冲突,动了手,造成了“轻伤”,警察蜀黍介入后,整个流程是怎样的呢?会不会很复杂?会不会留下什么不好的记录,影响以后的生活?这一连串的问题,我来给您慢慢拆解。
您得明白啥叫“轻伤”,这可不是咱们老百姓自己觉得“哎呀,我这挺疼的,肯定是轻伤”,不是这样的。“轻伤”是有严格法律界定的,必须由公安机关委托的法医进行专业的伤情鉴定后才能确定。这是整个事件处理的关键依据,非常重要!
一旦发生了可能构成轻伤的事件,公安局通常会怎么一步步处理呢?
您看,整个流程下来,伤情鉴定是关键,它直接决定了案件的性质和处理方向,而“留案底”这个问题,主要看是否构成犯罪并被判刑,如果只是轻微伤,调解了或者被治安处罚了,一般不会留下“刑事案底”,但可能会有治安处罚的记录,但如果是轻伤,最终被法院判决构成故意伤害罪,那肯定会留下“刑事案底”,这对以后的工作、生活,甚至子女政审都可能产生影响。
以案说法
给大家举个我曾经遇到的小例子,就叫它“小王小李邻里纠纷案”吧。
小王和小李是邻居,因为楼道堆物问题吵了起来,越吵越凶,最后动了手,小李一拳打在小王脸上,导致小王鼻骨骨折,小王当时就报警了。
警察来了之后,做了笔录,让小王先去医院看病,医院初步诊断是鼻骨骨折,警察就给小王开了伤情鉴定委托书,后来法医鉴定结果出来,小王的鼻骨骨折构成了“轻伤二级”。
这下性质就变了,小李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立案后,小李也慌了神,我作为小王的代理律师,和小李的家属进行了沟通,小李家属非常积极,希望能和解,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小李赔偿了小王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5万多元,小王也出具了《谅解书》,考虑到小李是初犯、偶犯,且已经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情节也比较轻微,公安机关最终对小李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
这个案子里,如果小李当初态度不好,不愿意赔偿,那等待他的很可能就是刑事拘留、逮捕,最后被法院判刑,留下案底,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在轻伤案件中非常重要。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更有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里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就包括了致人轻伤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通常就符合这里的和解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这是针对轻微伤治安处罚的规定。)
律师总结
好了,受了轻伤,公安局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我给大家梳理得差不多了,我再给大家总结几点关键的:
遇到冲突,尽量冷静,别冲动动手,真出了事,也要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大家,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和我交流。
受了轻伤,公安局一般会怎么处理?处理不好会留案底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生活嘛,谁也不想遇到麻烦事儿,但万一真跟人起了冲突,动了手,造成了“轻伤”,警察蜀黍介入后,整个流程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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