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这事儿可真让人揪心!孩子是家里的宝,万一有点磕碰,家长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今天咱们就来聊聊,万一真遇到小孩横冲马路受了轻伤,家长该咋办?这个让人头疼的问题
小孩横冲马路受了轻伤,家长该咋办? 咱们当爸妈的,遇到这种事第一反应肯定是心疼和着急,但您先别急,稳住!孩子还看着咱们呢。 先别慌,看孩子伤得重不重: “轻伤”这个词,有时候咱们自己...
说实话,当家长听到孩子在学校被老师体罚、辱骂,甚至遭受不公平对待时,心里那股火“噌”地就上来了,第一反应往往是:这还得了?必须告他!可冷静下来一想——等等,真能起诉老师吗?该怎么起诉?会不会反而害了孩子?以后在学校更难做人?
今天咱们不绕弯子,作为从业十几年的执业律师,我来跟你掏心窝子聊聊:到底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老师,怎么走法律程序,又有哪些坑千万不能踩。
很多人以为“老师欺负我孩子”就是侵权,就能打官司,但法律不是情绪的出口,它讲的是证据和构成要件。
首先你要明确一点:老师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这时候,才具备了“可诉”的基础。
另外还要注意:起诉对象是谁?
老师是学校雇员,通常他的教学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所以严格来说,你真正要告的,不是老师本人,而是他所在的学校,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简单说:你告老师,法院大概率会把学校追加为被告,或者直接判学校赔钱。
别一冲动就去法院递状子,打官司拼的不是谁嗓门大,而是谁准备得充分。
记住一句话:没有证据的支持,再委屈也是“你说的”。
在正式起诉前,建议先通过正规渠道反映问题:
这么做有两个好处:
常见的诉讼类型有:
选择哪个案由,直接影响你能索赔多少、胜算多大,这时候,找个专业处理教育类案件的律师,真的很有必要。
我曾代理过一个真实案例。
一位小学五年级女生,因数学成绩差,被班主任多次在课堂上点名羞辱:“你怎么这么笨?你妈是不是也没读过书?” 孩子回家后开始失眠、厌学,后来被确诊为中度抑郁。
家长起初只是找学校沟通,结果校方轻描淡写地说“老师也是为了孩子好”,无奈之下,他们找到我。
我们做了三件事:
我们以“人格权纠纷”起诉学校和老师,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定:教师言语明显超出合理教育范围,构成对学生人格尊严的侵害,判决学校赔偿2.8万元,并责令老师书面道歉。
这个案子没让孩子退学,也没让老师丢工作,但它传递了一个信号:教育不是霸凌的遮羞布,老师也不能仗着“为你好”就肆意伤害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90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民法典》第1191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7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教师法》第8条:
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这些不是摆设,而是你在维权时最有力的武器。
我知道,很多家长来找我,眼里含着泪,手都在抖,他们不是想“报复”老师,而是想告诉世界:我的孩子不该被这样对待。
但我要提醒一句:起诉不是泄愤,而是寻求公正。
如果你真打算走这条路,请务必做到: ✅ 冷静分析事件性质,分清“严管”和“侵权”; ✅ 全面收集证据,不要靠口说无凭; ✅ 优先尝试沟通与调解,保留诉讼作为最后手段; ✅ 必要时请专业律师介入,避免程序失误导致败诉。
更重要的是,无论结果如何,请抱住你的孩子,告诉他:“爸爸妈妈站在你这边。”
那一句“我相信你”,比一场胜诉更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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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执业律师原创撰写,结合真实办案经验,旨在为遭遇校园不当行为的家庭提供法律指引,如遇具体个案,欢迎私信咨询,我们将为你量身定制维权方案。
说实话,当家长听到孩子在学校被老师体罚、辱骂,甚至遭受不公平对待时,心里那股火“噌”地就上来了,第一反应往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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