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社保?这笔省钱账可能让企业赔掉未来!
“新公司刚起步,能不能先不和员工交社保?反正现在年轻人也不在乎这个,不如直接折现发钱,双方都实惠。”这话听着似乎有点道理,但作为律师,我必须斩钉截铁地说:千万别这么干!这不仅违法,还可能让企业付出远比社保成本更高的代价。
其实不少企业主——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都动过“不交社保”的念头,表面上看,每月省下员工工资30%左右的社保支出,好像显著降低了成本,有些企业甚至会跟员工签“自愿放弃社保协议”,约定把公司应缴部分折成现金补贴,员工当下多拿钱好像挺开心,企业也觉得自己“灵活变通”,双方一拍即合。
但很多人没意识到,社保是法定义务而非可选项,根据《社会保险法》,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费用,所谓“自愿放弃协议”在法律眼中根本是无效条款,一旦员工反悔——比如离职时要求补缴,或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企业立刻陷入被动:不仅要补缴欠费,还可能被处以滞纳金甚至罚款,更严重的是,如果员工发生工伤,而企业没缴工伤保险,所有工伤待遇(医疗费、伤残补助等)将由企业全额自行承担,原本由基金支付的钱瞬间变成企业负债。
我曾处理过一个案子:某科技公司为了节省成本,用“补贴换社保”的方式雇了5名程序员,结果一名员工突发疾病住院,公司因为没有医保报销,最后承担了二十多万医疗费,远超之前“省下”的社保金额,老板后悔莫及:“早知道这样,正规缴费反而更划算!”
除了经济风险,不交社保还会严重损害企业声誉和人才吸引力,真正有能力的员工,看重的不仅是现金,更是长期的保障和安全感,一家连社保都不愿交的企业,如何让人相信它会重视员工发展?一旦被贴上“不规范经营”的标签,吸引优秀人才会难上加难。
📌 建议参考:
如果企业确实经营困难,可以考虑以下合法方式缓解压力:
- 聘用退休返聘人员或实习生(需符合法律规定);
- 合理优化薪资结构,但必须依法缴纳社保基数下限;
- 利用地方政府推出的社保减免政策(如疫情期间的纾困措施);
- 若员工已在其他单位参保,需保留参保证明并签订书面协议。
⚖️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短期“省钱”背后,往往藏着更大的风险与代价,社保不仅是法律红线,更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留住人才的信任基石,与其绞尽脑汁规避缴费,不如把精力放在合法经营和业务创新上——只有健康发展的企业,才能真正走向长远。
不交社保?这笔省钱账可能让企业赔掉未来!,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