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后多久能复婚?有时间限制吗?
嘿,大伙儿好,我是你们的朋友,一名在北京执业多年的律师,今儿个咱们不聊那些太复杂的法条,就说说老百姓过日子可能遇上的实际问题:离婚后想复婚,到底得等多久?特别是咱北京的朋友们,肯定特关心这个。 说实...
离婚后,举证这事儿到底还有没有戏?**
离婚,对谁来说都不是件轻松事儿,从闹矛盾到真的拿到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中间往往是心力交瘁,很多人以为,一旦离婚手续办完,拿到了那个盖着红章的文书,就意味着和过去彻底切割,所有的事儿都尘埃落定了。
但现实往往没那么简单。
过了一段时间,可能你会突然发现:“哎?当初分割财产的时候,对方是不是藏了一套房没告诉我?”或者“我最近才找到证据,证明他婚内就转移了存款!”又或者“关于孩子的抚养费,他明明收入很高,当时却隐瞒了!”
这时候,一个大大的问号就会浮上来:都离婚了,我现在才发现这些新证据,还能拿出来用吗?还能去法院说这事儿吗?有没有什么时间限制啊?
这就是咱们今天要重点聊的:离婚后多久还能举证?
王律师要明确告诉大家的是:离婚后发现新的、重要的证据,并不是完全没办法了。这个“举证”是有前提条件和时间限制的,不是你想什么时候提就能什么时候提。
针对“已生效判决/调解书”的“再审”申请:如果你是对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服,认为里面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处理,因为当时自己不知道某些关键证据,或者对方故意隐瞒、伪造了证据,导致自己吃了亏,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考虑通过“再审”程序来寻求救济。
针对“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情况,离婚时,一方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比如不知道、被蒙骗、或者当时情绪激动没顾上),导致有些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被分割,离婚后才发现,“哦,原来我们还有这么一笔钱/一套房没分!”
针对“对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如果离婚后,你才发现对方在离婚前或者离婚过程中,偷偷摸摸地转移了财产,比如把存款转到了小三名下,或者把房子低价卖给了亲戚朋友,这种行为是法律明确禁止的。
划重点:
(二)以案说法:李女士的“迟来的正义”
咱们来听个真实的小故事(人物均为化名):
李女士和张先生五年前协议离婚,当时,双方约定婚后一套房产归张先生,张先生补偿李女士20万元,其他财产各自名下归各自,李女士当时觉得挺公平,就签了字。
结果,去年年底,李女士偶然从一个老邻居口中得知,张先生在他们离婚前一年,偷偷用夫妻共同存款在外地买了一套小户型公寓,房产证上写的是他妹妹的名字!李女士一听就炸了,这不明摆着转移财产嘛!
她赶紧来找我咨询,我告诉她,这种情况属于对方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她有权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起诉,要求再次分割这套公寓,李女士一算,她知道这个事儿还不到半年,完全在诉讼时效内。
在我的协助下,李女士收集了张先生当时的银行转账记录、他妹妹名下那套公寓的购房时间证据等,法院判决认定张先生的行为构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判决这套公寓的一半价值(扣除合理税费后)作为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张先生补偿给李女士,李女士虽然多等了几年,但终究是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第一,要细心,对家里的财产状况心里要有数;第二,发现问题要及时行动,别错过了时效;第三,拿起法律武器,别怕麻烦!
(三)相关法条链接(具体请查阅最新法律法规):
(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就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四)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离婚虽然是一段关系的结束,但涉及到的财产、子女等问题可能会延续一段时间,离婚后多久可以举证”,王律师给大家总结几点核心: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及时行动,才能让正义不会迟到太久。
好了,今天就聊到这儿,我是王律师,咱们下次再见!
离婚后,举证这事儿到底还有没有戏?** 离婚,对谁来说都不是件轻松事儿,从闹矛盾到真的拿到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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