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5类人单位可以不交社保?别急,合法合规!
各位职场人和企业主,不知道你们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新员工入职,公司正准备为其缴纳社保医保,却突然被告知“不用交”?别急着惊讶,因为这可能完全合法!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哪些职工在法律上确实可以不参加社保医保。
首先必须明确一点: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是我国法律强制要求企业为职工缴纳的法定福利,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必须缴纳,但法律也考虑到了一些特殊用工形式的实际情况,规定了少数例外情形,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以下5类职工确实可能无需缴纳社保医保:
第一类: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领取养老金的返聘人员
如果职工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开始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那么企业再返聘其继续工作时,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单位无需再为其缴纳社保医保,但建议通过购买商业意外险等方式规避用工风险。
第二类:在校学生参与实习或勤工俭学
实习生与单位之间通常不构成正式劳动关系,而是以学习实践为目的,企业一般不需要为实习生缴纳社保,但应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第三类: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指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类职工可以由个人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缴纳社保,用人单位无需强制为其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但部分地区要求缴纳工伤保险)。
第四类:跨地区或跨制度已参保的职工
例如一些外派人员、异地项目派驻人员,如果已在原单位或所在地参保,且有参保证明,现单位可暂不重复缴纳,但要注意,医保一般不能重复报销,企业需做好沟通和备案。
第五类:灵活就业人员及个体户
如果职工本身登记为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并已经自行缴纳社保,企业可依据双方协议约定不重复办理单位社保账户,但仍建议企业协助其做好社保衔接,避免保障中断。
📌 建议参考:
虽然上述情况可能无需单位缴纳社保,但企业务必要做到:
1️⃣ 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关系(如劳务合同、实习协议);
2️⃣ 即使不交社保,也应为职工购买商业意外险等作为补充保障;
3️⃣ 严格遵守地方社保政策,某些地区对非全日制用工仍有工伤险要求;
4️⃣ 做好用工备案,避免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而面临补缴及罚款风险。
附:相关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参保。
-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界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及用工形式。
-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务工时认定为劳务关系。
-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在校生实习不视为就业。
社保医保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绝大多数情况下企业必须依法缴纳,但在上述特殊情形中,不交社保也可能是合法合规的。关键在于厘清用工性质——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无论对企业还是个人,我们都建议:不要盲目避缴社保,也不要忽视例外情况的合理操作,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或社保机构,做到既合法合规,又人性化管理。
劳动关系无小事,社保合规大于天,希望大家在用工与就业中都能明明白白参保,安安心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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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5类人单位可以不交社保?别急,合法合规!,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