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断缴别慌神!漏掉的其他社保还能补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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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是指除《公务员法》明确列举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形之外,其他法律中规定的不适合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几种情形,其中第六项为“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旨在涵盖其他法律中可能规定的不适合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况。
从实际情况来看,不同领域的法律可能基于其特定的管理和规范需求,设定了限制某些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的规定。例如,在金融领域,如果相关法律规定因严重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录用为公务员,那么这就属于“其他情形”。
再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对于法官、检察官的任职资格有详细规定。如果某人存在违反这些法律规定的情形,如曾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等,就可能因这些法律规定而不得被录用为担任法官、检察官岗位的公务员。
一些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等特殊领域的法律,可能会对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记录、泄露国家机密等情况的人员作出限制其进入公务员队伍的规定。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专业性和可靠性,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是一个具有开放性和适应性的条款,它会随着不同法律的制定和修订而不断明确和细化,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公务员管理的需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解析: 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是指除《公务员法》明确列举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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