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法律解析: 若用人单位恶意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采取一系列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如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签合同,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若劳动者恶意不签,用人单位应及时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
实习期如果是在校生的实习,本身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不签劳动合同一般合法;但如果是以就业为目的的实习,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通过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
需要明确“实习期”的性质。如果是在校学生为了完成学业任务到用人单位进行实习,这种实习与劳动关系有所不同,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通常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用人单位不与实习学生签订劳动合同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因为劳动合同法主要调整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而在校学生的身份使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不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
如果是劳动者毕业后进入用人单位开始工作,虽处于所谓的“实习期”,但实际上该“实习期”应视为试用期,此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一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明确表达签订劳动合同的诉求,通过友好沟通解决问题。二是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三是还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若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劳动者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解析: 实习期如果是在校生的实习,本身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不签劳动合同一般合法;但如果是以就业为目的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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