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不贷了却被起诉?别慌!律师教你这样应对

金融债务33秒前3

生活中,不少朋友可能都有过网贷的经历,有时候一时周转不开,或者被一些广告吸引,就随手点了申请,但冷静下来一想,利息太高、怕还不上,或者根本就不需要这笔钱了,就想“不贷了”,可没想到,这“不贷了”三个字,居然引来了法院的传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又该怎么办呢?咱们就好好聊聊这个话题。

网贷“不贷了”,到底指什么情况?

网贷不贷了却被起诉?别慌!律师教你这样应对

咱们得弄明白,你说的“不贷了”,具体是哪种情况:

  1. 刚申请,还没签合同/没放款: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只是填了信息,还没确认借款合同,或者平台还没把钱打到你账户上,理论上合同还没成立或者没生效,你不想借了,跟平台说一声,一般问题不大,但也要注意,有些平台可能会设置一些“陷阱”,比如你点了“同意”就默认签了某些协议,所以操作时一定要看清楚。
  2. 签了合同,但钱还没到账:这种情况就稍微复杂点,合同签了,但借款资金还没实际交付,根据咱们国家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也就是说,钱实际给到你手里,合同才算真正生效,如果钱没到,你不想借了,可以主张合同未生效,要求解除,但平台可能会说你违约,要你付违约金,这就得看合同具体怎么写,以及平台是否有实际损失了。
  3. 已经放款,想提前还款/终止合同:这种就是你确实借到钱了,但现在想提前还清,或者干脆不想还了(不想还是不对的),提前还款的话,有些平台允许,但可能会收一笔违约金或者手续费;如果是借了之后压根不想还,那肯定是你违约,平台起诉你天经地义。

为啥“不贷了”还会被起诉?平台的理由可能是这些

平台起诉你,肯定是觉得你“违约”了,常见的理由可能有:

  • 你“无故”解除合同:平台认为,借款合同已经生效,你单方面说“不贷了”就是违约,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 你拒绝支付“手续费”或“违约金”:有些平台在你申请时,会在合同里约定,如果你在某个期限内取消借款,或者提前还款,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或违约金,如果你“不贷了”,平台就会拿着这个条款来找你要钱,你不给,他们就可能起诉。
  • 信息填写错误或被“套路”:有时候可能是你自己不小心填错了信息,导致放款失败,平台却以此为由要求你承担责任,更有甚者,一些不正规的“套路贷”平台,从一开始就是设套让你违约,好收取高额费用。

以案说法:小李的“不贷了”风波

咱们来看个例子:小李手头紧,在某网贷平台申请了5万元借款,很快就通过了审核,电子合同也签了,但第二天小李想想利息太高,就跟平台客服说不想借了,要求取消,客服口头答应了,但没过几天,小李却收到了平台的律师函,说他单方面违约,要求支付违约金5000元,否则就起诉,小李觉得很冤,钱都没拿到,怎么就要赔钱?

分析:在这个案例中,关键要看借款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也就是5万元有没有打到小李的账户上。

  • 如果钱还没到账: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注意,这里是“成立”,之前《合同法》是“生效”,《民法典》做了调整,但核心意思相近,即款项交付是关键节点),如果平台还没放款,合同可能还没成立或未实际履行,小李有权要求终止,平台索要高额违约金就缺乏充分依据。
  • 如果钱已经到账,小李才说“不贷了”:这就属于借款合同已经生效,小李想“不贷了”其实是想提前还款或解除合同,这时候要看合同里有没有关于提前还款的约定,比如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是否合理,如果违约金过高,小李可以请求法院予以调减。

相关法条链接(具体条款请对照最新《民法典》及司法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电子合同成立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提前履行债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自然人借款合同成立时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利息、违约金、服务费等综合费用上限的规定,目前司法实践中一般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

律师总结:遇到网贷“不贷了”被起诉,记住这几步!

  1. 保持冷静,核实信息:收到法院传票或律师函,先别慌,核实一下是不是真的被起诉了,有些可能是平台的催收手段,可以通过法院官方渠道查询案件信息。
  2. 梳理情况,固定证据:仔细回忆整个借款过程:什么时候申请的?有没有签合同?合同内容是什么(特别是关于提前还款、违约金、合同解除的条款)?有没有跟平台沟通过“不贷了”?沟通过程有没有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钱到底有没有到账(银行流水)?这些证据都非常重要!
  3. 积极应诉,不要缺席:不管你觉得自己多有理,收到法院传票后一定要去应诉!缺席判决对你非常不利,如果自己不懂法,可以考虑委托律师,或者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
  4. 区分情形,据理力争:
    • 钱未到账,合同未履行:重点主张合同未生效或未成立,你没有还款义务或无需承担高额违约金。
    • 钱已到账,想提前结清:看合同约定,提前还款是否允许,违约金是否合理,如果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法院调低。
    • 遭遇“套路贷”或暴力催收:保留好所有证据,不仅要应诉,还要向公安机关报案。
  5. 协商优先,争取和解:诉讼过程中,法院也会组织调解,如果确实有部分费用该承担,可以和平台协商和解,争取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比如减免部分违约金,分期支付等。

最后提醒大家:网贷有风险,借款需谨慎!在点击“确认”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每一个条款,了解清楚利息、手续费、违约金等所有费用,不要轻易相信“无抵押、低利息、秒到账”的诱惑,如果确实需要借款,选择正规平台,一旦遇到问题,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如果你觉得有用,欢迎分享给身边的人!

网贷不贷了却被起诉?别慌!律师教你这样应对,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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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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