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属不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解析: 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没签劳动合同不一定属于临时工。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概念,现在一般指短期、临时性工作的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的用工关系不能简单以此判定为临时工,可能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在当前的劳动法律体系中,已经不存在“临时工”这一明确的法律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只要存在实际的用工行为,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都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
没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较为复杂。一种可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例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并且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也构成了劳动关系,劳动者享有与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同等的权利,如获得工资、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
另一种情况可能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不同,劳务关系双方一般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具有劳动关系中的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比如,个人请家政人员打扫卫生,双方形成的就是劳务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一旦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双倍工资等。所以,没签劳动合同不能直接认定为临时工,需要根据具体的用工情况来判断双方的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解析: 没签劳动合同不一定属于临时工。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概念,现在一般指短期、临时性工作的人员。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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