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以疫情为借口不交社保,我的权益怎么办?
新冠疫情这几年,搞得大家生活工作都不容易,但最近有不少朋友来问我:“律师,我们单位说疫情期间经营困难,直接停缴了社保,这合法吗?”——答案是:绝对不合法! 今天我就从法律和实操层面,给大家捋一捋这件事...
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以“疫情封城”为由申请解除合同。
“疫情封城”通常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这里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当“疫情封城”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当事人可以依据不可抗力条款来解除合同。比如,在旅游合同中,由于封城游客无法前往目的地旅游,合同目的显然无法达成,游客就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游客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应当退还相应费用。
不过,要以“疫情封城”为由成功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疫情封城”与合同无法履行之间要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即使没有封城,合同也可能因为其他原因无法履行,那就不能单纯以封城为由解除合同。例如,某商家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即便没有封城,商家自身的生产设备出现重大故障,导致无法按时供货,此时就不能将责任归咎于封城而解除合同。
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需要及时通知对方。通知的目的是让对方知晓合同可能无法履行的情况,以减少对方的损失。如果未及时通知对方,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于扩大的损失部分,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疫情封城”只是暂时影响合同的履行,并非导致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当事人应尽量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如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等,而不是直接解除合同。能否以“疫情封城”为由申请解除合同,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解析: 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以“疫情封城”为由申请解除合同。 “疫情封城”通常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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