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了索性不交社保?别让今天的省心变成明天的揪心!
“离职之后社保断缴,感觉省了一笔钱,还挺爽的。”我听完真是替他捏把汗,其实很多人可能都有类似的想法,尤其是自由职业者或者打算休息一段时间的打工人,总觉得社保断一断没什么大不了,每个月还能省下几百甚至上...
老张上个月找我聊天,一脸愁容:“律师,我这俩月手头紧,公司说可以暂时不交社保,等周转过来再补,你说这能行吗?”我听完心里一沉,其实不少人和老张一样,遇到经济压力时,第一个念头就是“先省社保”,但你知道吗?这两个月的“省”,可能会在未来让你付出更大的代价。
社保不是普通的“费用”,而是你生活的“安全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每项都关乎你最根本的权益,断缴两个月,看似小事,但带来的连锁反应可能远超想象:医保报销资格暂停、养老账户金额缩水、购房买车资格受影响(比如北上广深等地要求连续缴纳)……甚至可能被税务部门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更现实的是,如果这段时间突然生病或发生工伤,公司是否真能全额担责?很多口头承诺,到了事后纠纷时往往难以兑现。

2022年,上海某科技公司员工小王因公司“阶段性经营困难”,同意暂停缴纳社保两个月,结果第三个月他突发疾病住院,费用本应医保报销大部分,却因断缴无法使用,公司事后拒绝承担医疗费,理由是“员工本人同意停缴”,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补缴社保并赔偿部分医疗损失,但小王仍自掏腰包承担了40%的费用,且因断缴记录影响了后续积分落户申请。
启示:哪怕你“同意”停缴,公司仍负有为员工持续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你的“善意妥协”,很可能变成权益落空的导火索。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公司无权随意停缴,哪怕你同意也不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断社保属违法行为,你可主动维权甚至索赔。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即使签了《自愿停缴协议》,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如果你正面临“要不要停社保”的纠结,记住这两点:
明确拒绝:社保是底线,不是可选项
 直接告知公司:必须依法缴纳,如果公司坚持停缴,你可以向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或税务部门投诉(现在社保由税务征收,反应更快),你不是在“找麻烦”,而是在守住法律赋予你的基本保障。
保留证据:聊天记录、邮件、书面协议都要存好
 如果公司强行停缴,务必保存所有沟通记录,这些将是未来维权、索赔甚至认定工伤的关键证据,别因为人情或短期压力,放弃长远利益。
最后一句真心话:社保是你对抗风险的铠甲,而不是可割舍的“成本”,任何时候,都别主动脱下这件铠甲——因为生活从不承诺永远风平浪静。
为啥最近俩月没交社保?别让今天的省,变成明天的坑!,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老张上个月找我聊天,一脸愁容:“律师,我这俩月手头紧,公司说可以暂时不交社保,等周转过来再补,你说这能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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