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债务承担与并存债务承担区别
法律解析: 免责债务承担是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由新债务人承担债务;并存债务承担是原债务人不脱离债务关系,新债务人加入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免责债务承担与并存债务承担存在明显区别。 首...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
债务承担在法律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从概念上来说,它主要涉及到原有债务关系中债务人的变更。具体来讲,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免责的债务承担,这意味着原债务人将全部债务转移给新的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新债务人成为完全独立的债务承担者。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向新债务人主张权利。
并存的债务承担,即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此时,债权人可以向原债务人或者新加入的债务人主张权利。
在债务承担中,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须存在有效的债务,所转移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而且,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这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债务承担有着诸多作用。它可以促进经济交易的灵活性,使得债务在不同主体之间合理流转,适应商业活动的需求。同时,也有利于解决债务纠纷,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总之,债务承担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对于维护经济秩序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实践中,应准确理解和运用这一制度,以确保法律关系的稳定和公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法律解析: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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