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到底是什么意思?法律上有什么特殊含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无偿帮忙”“无偿捐赠”等说法,但“无偿”在法律上究竟代表什么?它是否意味着完全没有任何责任?我们就来深入探讨“无偿”的法律含义,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它的适用范围和法律风险。...
“一税两费”一般指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它们通常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具有附加税性质,本身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而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其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有所差异,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旨在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为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也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它的设立对于增加教育资金投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
地方教育附加是在教育费附加基础上,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来源,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而开征的一项政府性基金。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2%。地方教育附加为各地教育事业的发展,尤其是地方教育资源的补充和优化提供了资金保障。
“一税两费”在财政收入体系中占据一定地位,对于保障地方公共事业尤其是城市建设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由国务院依据本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法律解析: “一税两费”一般指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它们通常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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