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拖欠工资员工提出离职,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你所在的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形?如果拖欠,你是如何维权的?先看下面的案例。案例:张某是某传媒集团的员工,前几年由于互联网媒体的影响,其所在的报社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单位已经快有一年的时间没有发工...
单位不可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这一要求具有强制性,目的在于切实保障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防暑降温饮料是专门针对高温作业特点,能有效补充劳动者因高温工作而流失的水分和盐分,起到防暑降温作用的饮品。用人单位以发放钱物来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可能无法确保劳动者真正获得适合防暑的饮品与药品。比如,劳动者可能用发放的钱去购买其他并非用于防暑的物品,从而使在高温环境下劳动时无法得到有效的防暑保障,增加中暑等健康风险。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饮料和药品,而只是发放钱物替代,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罚款。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法律对于用人单位提供防暑降温饮料这一义务的重视。
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足量地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如绿豆汤、凉茶等常见且有效的防暑饮品,以及藿香正气水等必需药品。这样既能满足法律要求,也是对劳动者权益的切实保护,有利于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总之,单位不能以发放钱物的方式来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这一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法律解析: 单位不可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