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第二次几年一签
劳动合同第二次签几年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续签年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可以是一年、三年、五年等任意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在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有较大的自主协商空间。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对于第二次续签的固定期限,具体时长没有法律硬性要求,比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能根据岗位性质、工作需求等因素,约定一年的短期合同,这样可以更灵活地根据劳动者表现和企业发展情况决定后续是否继续合作;也可能约定三年或五年的合同,给予劳动者相对稳定的工作预期,同时也能保障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有稳定的人员配置。
如果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又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出现法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来说职业稳定性更高。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适用于一些临时性、季节性或者特定项目性的工作。第二次续签时,若工作性质符合此类合同特点,双方也可以协商签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