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离职不批怎么办
试用期内离职不批,劳动者按法定程序离职即可,无需用人单位批准。若因此遭遇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等侵权行为,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试用期离职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
当遇到试用期内离职不批的情况,劳动者首先要确保自己履行了提前通知的义务。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如提交离职申请,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例如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离职申请时,要保存好邮件记录;以纸质形式提交时,最好有签收证明或者拍照留存。
如果用人单位以不批准离职为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不支付工资等,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一方面,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告知其自己按照法律规定离职,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有权责令其改正。
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在申请仲裁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离职申请等,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自己按照规定履行了离职程序等情况。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总之,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有明确的法律保障,遇到问题时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