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伤鉴定需要带哪些材料

一、做工伤鉴定需要带哪些材料

做工伤鉴定通常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一是工伤认定申请表。该表需详细填写职工的基本信息、事故发生经过等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二是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例如,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可提供机构出具的劳动关系仲裁裁决书、人民出具的判决书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材料。

三是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材料。包括初次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用以证实职工的受伤情况及治疗过程,为工伤鉴定提供医学依据。

四是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核实身份信息。

五是其他材料。如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等。若属于特殊情况,比如因公负伤等,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因公出差的证明文件等。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前往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工伤后又去上班还能索赔吗

工伤后又去上班,依然可以索赔。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工伤认定及赔偿是基于工伤事实本身。只要职工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的,经认定为工伤后,就依法享有获得相应赔偿的权利,后续是否继续上班不影响该权利。

其二,包括多个项目。例如,医疗费用,用于支付工伤治疗期间的合理支出;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使之后回去上班,前期因工伤产生的这些费用,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仍应依法支付。

其三,若工伤造成职工伤残,还涉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项目。这些赔偿是对职工因工伤导致身体伤残的补偿,与是否继续在单位上班无关。

总之,工伤后又上班不影响职工索赔合理合法的工伤赔偿

三、怎么申请工伤保险补偿款

申请工伤保险补偿款,通常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1.确认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后,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申请。

2.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确定。

3.准备材料。一般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医疗费用发票及清单、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5.审核与支付。经办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计算并支付工伤保险补偿款。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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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法策https://www.falv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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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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