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

普法百科7小时前1

一、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因不同情形而异。

医疗费用方面,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伤残待遇根据不同确定。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五级、六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18个月、16个月本人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可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本人工资。

此外,还有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的50%、40%、30%。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工伤十级没有买怎么办

若工伤十级且公司未购买社保,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收集相关证据。需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同时保留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工伤相关材料。

其次,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根据《》规定,公司应承担原本由社保基金支付的各项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规定),以及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

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向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支付相应。仲裁过程中,要按照提供证据、参加庭审。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公司未依法购买社保,还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三、交了工伤保险就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缴纳工伤保险并不必然意味着能享受工伤待遇。

要享受工伤待遇,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需符合工伤认定标准。职工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等法定情形,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其次,要经过法定的工伤认定程序。用人单位一般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只有在被认定为工伤且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后,才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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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法策https://www.falv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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