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怎样可以立马解除劳动合同

普法百科19秒前1
法律解析:

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了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的情形。当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时,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自由受到了严重侵害。暴力手段,比如对劳动者进行殴打、体罚等,这不仅侵犯了劳动者的身体权益,也违背了劳动应基于自愿和平等的原则。威胁则可能是通过言语或其他方式,使劳动者产生恐惧心理,不得不继续工作。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例如将劳动者关押在特定场所,不允许其自由出入等,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此种情况下当然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况。在工作过程中,用人单位有责任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合理的工作安排。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指挥劳动者进行危险作业,或者强行命令劳动者去从事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工作,劳动者有权拒绝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在建筑施工中,不按照规定为劳动者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却强令劳动者进行高空作业等。

在这两种情形下,法律赋予劳动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是为了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这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弱势群体的保护,也促使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其在劳动过程中的各项义务。同时,劳动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解除劳动合同后还可依法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等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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