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合同终止情形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终止情形包括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以及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债务已经履行是合同终止最常见的情形。当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债权人的权利得到实现,合同的目的达成,合同关系自然终止。例如,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向乙购买一批货物,乙按时交付了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甲也支付了相应的货款,此时该买卖合同因债务已履行而终止。
债务相互抵销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比如,甲欠乙 5 万元货款,乙同时欠甲 5 万元借款,在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符合法定抵销条件时,这两笔债务可以相互抵销,合同关系终止。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在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等情形下,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经履行债务,合同关系终止。例如,甲要向乙交付一批货物,但乙拒绝接收,甲在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将货物提存,此时双方的合同关系终止。
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这体现了债权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比如,甲免除了乙所欠的 2 万元债务,那么这部分债权债务关系就终止了。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即混同。例如,企业合并时,原来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终止。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法律可能会针对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规定终止情形,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自行约定合同终止的条件。当这些情形出现时,合同也会终止。比如,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届满合同终止,当租赁期结束时,合同就按照约定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