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好怎么办

普法百科21分钟前1

一、工伤没好怎么办

工伤未痊愈,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第一,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告知自身工伤恢复情况,要求单位协助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二,继续接受治疗。务必遵循医疗机构的建议,按时复诊、积极配合治疗,确保伤情得到妥善处理。相关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

第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待伤情相对稳定后,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鉴定结果将作为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四,若因工伤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比如停工留薪期工资支付、工伤待遇等问题,可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工厂受伤怎么报工伤

在工厂受伤后申报工伤,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确认申请时间。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而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准备申请材料。通常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资发放记录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诊断证明书。

最后,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工地受伤怎么办工伤证明

在工地受伤后办理工伤证明,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确认申请时间。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提出。

其次,准备申请材料。一般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该表可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官网下载或在其办公地点领取,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最后,提交申请。将准备齐全的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可能会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核认定为工伤的,会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即工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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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法策https://www.falv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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