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合同后被动离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在签订合同后被动离职,补偿标准需根据不同情形而定。一般情况下,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若符合法定情形的合法解除,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首先明确被动离职通常指非劳动者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比如被用人单位辞退、开除等情况。关于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劳动者在某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其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该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为3.5×5000 = 17500元。
关于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金。也就是说,若上述例子中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应支付的赔偿金为17500×2 = 35000元。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情形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总之,签订合同后被动离职的补偿标准较为复杂,需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