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工伤有什么待遇

普法百科10小时前1

一、在职职工工伤有什么待遇

在职职工工伤可享受多方面待遇:

-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伤残待遇: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不同,可享受对应待遇。如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等;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等;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没有工伤怎么处理

在没有劳务合同的情况下发生工伤,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是确认劳动关系。虽然没有书面劳务合同,但可通过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者身份的证据,向机构或人民申请确认劳动关系。

二是申请。在确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四是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可依据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若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可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权。

三、工伤十级伤残退休时还有哪些补偿

工伤十级伤残职工退休时,通常有以下补偿情况:

首先,若工伤职工退休时,其所在单位已按规定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一般不再额外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两项补助金通常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支付。

其次,工伤职工退休后,若旧伤复发,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等。

再者,若因工伤导致退休后生活存在困难,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社会救助政策。具体补偿情况因地区政策存在差异,建议向当地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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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法策https://www.falv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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