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到底多久可以上诉呢?
生活嘛,总有不期而遇的坎儿,有些夫妻走到最后,不得不对簿公堂,由法院来给这段婚姻画上一个句号,拿到离婚判决书的那一刻,有人如释重负,也有人可能觉得心里不是滋味,觉得判决结果不太公平,想争取一下自己的权益,这时候,“上诉”这个词就冒出来了,法院判决离婚后,到底多久可以上诉呢?这可是个实打实的时间问题,耽误不得。
咱得明白,这里说的“判决离婚”,通常指的是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也就是说,如果你对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无论是对是否准予离婚本身,还是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问题有意见,都是可以上诉的。
这个上诉的期限到底是多久呢?根据咱们国家《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记住哦,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算,而且是十五天!这十五天非常关键,是法律给你的“缓冲期”和“救济期”,可千万别错过了。
打个比方说,法院把判决书送到你手上,你签了字,那天就算“送达之日”了,从那天开始数十五天,包括周末哦,但如果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那就可以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这十五天内,你如果决定要上诉,就得赶紧准备材料,向法院提交上诉状,要是过了这十五天,一审判决就生效了,再想反悔可就难了。
那上诉都需要准备些啥呢?最主要的就是上诉状,得写清楚你对一审判决的哪些部分不服,为什么不服,你的上诉请求是什么,以及支持你上诉请求的事实和理由,相关的证据材料也得准备好,还有,上诉也是要交诉讼费的,这个也得提前有个准备。
以案说法
就拿小王和小李的案子来说吧,小王和小李因为感情破裂起诉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孩子由小李抚养,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套房子判给了小李,小王获得部分折价款,小王拿到判决书后,觉得房子的分割对自己不公平,孩子的抚养费标准也有点低,他是在6月1日收到的判决书并签了字。
这时候,小王如果想上诉,就必须在6月1日起的十五天内,也就是6月16日之前(如果中间没有法定节假日的话),向一审法院或者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状,如果小王在6月20日才想起来要上诉,那对不起,一审判决已经生效了,他就失去了上诉的权利,只能接受这个结果,或者看看有没有其他特殊的救济途径,但那可比上诉复杂多了,后来,小王在律师的帮助下,在6月15日提交了上诉状,法院受理了他的上诉,案件就进入了二审程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所以啊,各位朋友,如果拿到一审离婚判决书后心里有疙瘩,觉得判决结果不符合自己的预期,一定要留意这个“十五天”的上诉期,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是法律赋予咱们的重要权利。
一旦过了上诉期,判决生效,再想改变就非常困难了,收到判决书后,先别急着沮丧或者高兴,仔细看看判决内容,有不懂的地方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如果确实觉得判决有问题,要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果断提出上诉,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犹豫或者疏忽,错过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佳时机,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及时行动才是王道,希望大家都能在法律的框架下,妥善解决自己的问题,开启新的生活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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