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了,走流程还是私了?一字之差,结果可能天壤之别!
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多挣点钱养家糊口,可有时候,“意外”这东西它不请自来,在工作中受伤了,这绝对是件让人糟心的事儿,这时候,摆在面前的往往有两条路:一条是“走工伤”,按国家规定的程序,一...
朋友开口借钱,说得信誓旦旦“下个月就还”,出于信任没写借条,结果一拖再拖,最后干脆装失联、玩消失,你想打官司吧,又怕没证据法院不认;想放弃吧,心里憋屈得不行——毕竟那不是小数目。
别急,今天咱们不讲大道理,也不甩法条术语,就用大白话告诉你:就算没有借条,也未必拿不回钱!关键是怎么“留痕”、怎么“出招”。

很多人以为,只有白纸黑字的借条才算证据,其实不然,现在谁不用微信?谁不发语音?这些看似日常的聊天,恰恰是反击“老赖”的利器。
举个例子:
你说:“上次借你的两万,月底能还吗?”
对方回:“最近手头紧,再宽限我半个月。”
你还发过转账记录,备注“借款”。
组合起来,已经构成完整的证据链——有金额、有用途、有承认债务的意思表示,哪怕他嘴硬说“那是你送我的”,法官也会结合常理判断:谁会无缘无故转两万给别人当礼物?
从现在开始,每一次沟通都要截图保存,尤其是对方承认欠钱的语音和文字,别怕显得“计较”,真正的计较,是在被伤害后还能全身而退。
很多人转账时只写“转给张三5000”,这很危险,正确的做法是:在转账备注里清清楚楚写上“借款”二字。
“借给李四用于周转,约定1个月归还”。
这个细节有多重要?它直接决定了这笔钱的法律性质,如果是普通转账,对方可以说这是赠与、投资或还款;但一旦标注“借款”,就等于你自己提前固定了资金用途,也为后续维权铺好了路。
更聪明的做法是:转账后立刻发条微信,“刚给你转了5000,记得按时还哦”,对方如果回复“收到”“没问题”,那就更稳了。
金钱往来,不怕小心,就怕心软。
有些人觉得打电话催债“掉价”,其实完全没必要羞耻,正当债权,光明正大地要!
你可以选择在通话中悄悄录音(注意:单方录音在我国多数情况下合法,只要不侵害他人隐私),开场可以温和一点:“老王,前阵子借你的钱,最近我这边也有点急用,你看能不能先还一部分?”
只要他在电话里承认借过钱、或者承诺会还,这段录音就是铁证。
上门也可以,但切记:不能堵门、不能辱骂、不能抢东西,文明催收,带着手机录音,说清楚来意,哪怕对方不开门,你在门口陈述事实的过程录下来,也可能成为辅助证据。
去年杭州有个案子特别典型。
张先生借给同事小陈3万元,没打借条,微信也没明说“这是借款”,只是转完账后随口说了句“记得还啊”,小陈一直拖着不还,还反咬一口说是“项目分红”。
张先生起诉后,律师调取了全部聊天记录,发现其中有几条关键信息:
法院最终认定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判决小陈全额返还。
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虽无书面借据,但结合转账记录、聊天内容及当事人陈述,足以形成内心确信。”
你看,法律讲的是逻辑闭环,不是非得一张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明确: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其他债务的,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换句话说:你拿出转账记录,就完成了初步举证责任;对方如果说这不是借款,那得他自己拿出证据来证明——比如说是投资、赠与,否则就得认账。
我们常说“熟人之间不好意思写借条”,可现实往往是:越是熟人,越容易因为钱翻脸。
真正的朋友,不会因为你要求写借条就疏远你;而那些因此翻脸的,本来就不值得深交。
我的建议很简单:
法律从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你可以善良,但要有锋芒;你可以帮忙,但要有分寸。
借钱时的一句“我信你”,不该成为日后被欺负的理由,守住证据,就是守住自己的尊严。
老赖借钱不还,还没借条?别慌,3招教你把钱逼回来!,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朋友开口借钱,说得信誓旦旦“下个月就还”,出于信任没写借条,结果一拖再拖,最后干脆装失联、玩消失,你想打官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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