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就是老赖?别急着贴标签,先搞清这几点再说!
朋友开口借五千,信誓旦旦说下个月发工资就还,结果一拖再拖,电话不接、微信已读不回,最后干脆把你拉黑?你气得直拍桌子:“这不是老赖吗!”可冷静下来一想——到底什么才算“老赖”?是不是只要欠钱不还,就自动...
朋友张口借五千,说好下个月发工资就还,结果一拖再拖,电话不接、微信已读不回,最后干脆玩失踪?这时候你心里肯定火大,忍不住在朋友圈吐槽:“这种人就是老赖,欠钱不还,道德败坏!”
可问题是——借钱不还,真的就能直接叫“老赖”吗?
今天咱们不讲大道理,也不甩法条轰炸,就用大白话,把这件事掰开揉碎了聊清楚。

很多人以为,只要别人欠钱不还,那就是“老赖”,但其实,“老赖”是个通俗说法,法律上叫失信被执行人,这个词可不是随随便便能用的,它背后有一套严格的认定程序。
你得先去法院起诉对方,打赢官司;
然后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查了发现对方有财产却拒不履行,或者故意逃避执行;
最后才会把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也就是说,光是“没还钱”三个字,还不足以构成“老赖”。
他可能真是困难,也可能只是拖延,甚至压根不知道你要走法律程序。
没有经过司法流程,谁都不能轻易给人扣帽子。
这里要分两种情况看:
民事纠纷 ≠ 犯罪行为
大多数情况下,民间借贷属于民事合同关系,对方到期不还,你可以起诉要求还款+利息,这是合法权利,但除非有证据证明他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比如借钱时就没打算还),否则一般不构成诈骗。
什么时候可能涉嫌犯罪?
这类行为才可能涉及诈骗罪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所以啊,别一上来就说“报警抓他”,警察叔叔也会告诉你:“这是经济纠纷,建议走法院。”
如果你真遇到了借钱不还的情况,记住下面这四步,比骂人有用多了:
收集证据
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借条、录音……越全越好,特别是没有借条的,更要保留催款记录,证明这笔钱确实是借款而非赠与。
正式催告
发个书面通知(微信也算),明确写清借款时间、金额、约定还款日,并要求限期归还,这一步是为了后续诉讼中证明对方“明知应还而拒不履行”。
提起诉讼
到被告所在地或你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现在网上立案很方便,小额诉讼(一万以下)还能简化流程,成本不高。
申请执行
赢了官司后,如果对方还是不还钱,立即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他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支付宝微信流水,甚至可以限制高消费、上失信名单。
关键点来了:只有走到第4步,对方才有可能真正变成“老赖”。
李女士和王小姐是多年闺蜜,2020年,王小姐说自己母亲生病急需手术费,开口借8万元,说半年内一定还清,李女士心软,通过支付宝分三次转了过去,没打借条,也没签合同。
结果一等就是三年,每次催债,王小姐都说“快了快了”,后来干脆说“我没拿你钱,你有证据吗?”
李女士气得不行,找到律师求助。
律师调取了所有转账记录,并恢复了一段被删除的微信对话——里面王小姐亲口承认:“姐,钱我会还的,但现在真没钱。”
靠着这段录音+转账凭证,法院最终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判决王小姐偿还本金及逾期利息。
更关键的是,在执行阶段,法院发现她在外地注册了一家美容院,收入稳定却拒不还款,于是将其纳入失信名单,限制乘坐高铁、飞机,不到两个月,王小姐主动联系还款,事情终于解决。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感情归感情,法律归法律,没有借条不可怕,可怕的是什么都不留痕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情节严重的,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借钱本身是一种信任,但也最容易伤感情,作为律师,我想说的是:
你可以选择相信一个人,但不能放弃保护自己的能力。
“老赖”不是骂人的词,而是司法程序的结果,我们不该滥用标签,但也不能纵容恶意逃债,面对借钱不还,情绪宣泄没用,朋友圈控诉也换不来一分钱,真正有效的,永远是冷静应对 + 证据准备 + 法律手段。
下次有人问你借钱,不妨多问一句:“方便写个借条吗?咱俩关系好,才更要清清楚楚。”
这不是冷漠,而是成熟。
毕竟,守住底线的人,才有资格谈情义。
借钱不还就是老赖?别急着贴标签,先搞清这几点再说!,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朋友张口借五千,说好下个月发工资就还,结果一拖再拖,电话不接、微信已读不回,最后干脆玩失踪?这时候你心里肯定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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