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有五种,可以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四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委托律师本人不到庭可以吗
起诉离婚委托律师本人一般不可以不到庭,具体如下:
1.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
2.能表达意志的完全行为能力的离婚当事人应当出庭参加诉讼。公平法务提醒您,不能表达意志的无行为能力的离婚当事人可以不出庭,由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
3.能表达意志的完全行为能力的离婚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但是必须向法院提交关于离婚内容的书面意见。
三、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财产分割问题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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