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离婚后,到底多久才能领到离婚证?
“律师,我跟我另一半已经预约离婚了,接下来是不是就能马上拿到离婚证了?” 哎,这可不是拍脑袋就能办的事儿,离婚嘛,毕竟是人生大事,法律上也是有明确规定的流程和时间的,可不能心急。 咱们先说清楚,现在...
预约离婚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所以整个流程下来最快需要三十一天,最长不超过六十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计算,有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这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具体操作流程和时间安排上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在进行预约离婚和办理手续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以了解详细的要求和流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解析: 预约离婚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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