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盖章签字吗
法律解析: 劳动合同需要盖章或签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既可以选择盖章,也可以选择相关负责人签字,二者任选其一劳动合同通常就具有法律效力,当然也可以同时盖章和签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
劳动合同盖章不一定就有效。一般情况下,盖章能使劳动合同成立,但合同是否有效还需结合其他法定条件判断。
盖章是使劳动合同成立的一个常见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劳动合同中,如果用人单位加盖了公章,通常意味着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内容的确认,从形式上完成了合同订立的一个关键步骤。
合同成立并不等同于合同有效。判断劳动合同是否有效,还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指出,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比如,用人单位故意隐瞒重要工作信息,欺骗劳动者签订合同,即便合同上盖了章,这样的合同也可能无效。二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例如,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种排除劳动者法定权利的条款是无效的,即便合同有盖章,该部分条款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三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若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如约定的工作时间严重超出法定标准且无合理补偿,那么该合同相关内容也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的效力还可能受到主体资格的影响。如果用人单位不具备合法的用人资格,或者劳动者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等,即便合同盖了章,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所以,劳动合同盖章只是合同成立的一个表象,其是否有效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解析: 劳动合同盖章不一定就有效。一般情况下,盖章能使劳动合同成立,但合同是否有效还需结合其他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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